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儿童康复阳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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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儿童康复阳光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儿童康复阳光房已由 (略) 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ZB-审核 * 核准,已由 (略) 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 077 号批复,招 (略) 清苑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儿童康复阳光房
建设地点: (略) 清苑 (略) 兴茂路20号, (略) 清苑 (略) 院内。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120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投标。
3.1.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 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1.6 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2 年新成立的投 标人 (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 仅须提供财务报表) 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7 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6 月 06日 09:00 至 2023 年06 月 12日 17:00 (北 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投标人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投标报名(下载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本平台仅提供报名, 本项目所有资料均以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为准。投标人未报名,导致投标被 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06 月27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6月 27日 09 时 00 分。本项目开标地点为: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开标时无须到场。
5.3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清苑 (略)
地 址: (略) 清苑区
联系人:王金全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企利 (略)
地 址: (略) (略) 正定县中瀛集团二楼201室
联 系 人:翟昭瑜
电 话:0311-*

信息来源:http://**-08dc-4f39-b79c-93ee9b5d6ee5.htm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儿童康复阳光房已由 (略) 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ZB-审核 * 核准,已由 (略) 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 077 号批复,招 (略) 清苑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儿童康复阳光房
建设地点: (略) 清苑 (略) 兴茂路20号, (略) 清苑 (略) 院内。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120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投标。
3.1.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 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1.6 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2 年新成立的投 标人 (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 仅须提供财务报表) 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7 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6 月 06日 09:00 至 2023 年06 月 12日 17:00 (北 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投标人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投标报名(下载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本平台仅提供报名, 本项目所有资料均以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为准。投标人未报名,导致投标被 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06 月27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6月 27日 09 时 00 分。本项目开标地点为: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开标时无须到场。
5.3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清苑 (略)
地 址: (略) 清苑区
联系人:王金全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企利 (略)
地 址: (略) (略) 正定县中瀛集团二楼201室
联 系 人:翟昭瑜
电 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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