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楚雄市2020年至2021土地整治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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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楚雄市2020年至2021土地整治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略) 审计局:

(略) 审计局楚审农报〔2022〕22号审计报告,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审计存在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5、多支付工程监理费21533.61元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 (略) 惠溢农业 (略) 于2023年02月2 (略) 华联 (略) 联系并追回 (略) 吕合干田土地整治监理费共计8931.87元。其中:吕合镇干田3片区1405.20元、吕合镇干田4片区6198.63元(因数据统计错误,按实际金额计算)、吕合镇干田6片区1328.04元(附件1、2、3),现监 (略) 华联 (略) (略) (略) 多支付的监理费8931.87元并已到账。

二、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6(3)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签订施工、监理合同20份,合同金额*.94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问题。

整改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1049.55元(吕合石鼓村、子午镇挖铜村2个增减挂钩项目)。

三、审计报告楚审农报[2022]22号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二)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5、(3)本次审计发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代建项目)送审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结算价款*.14元,因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69元问题。

整改情况: (略) 惠溢农业 (略) 代建项目, (略) 自然资源局送审的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价款*.14元中,多计工程价款*.69元。市自然资源局已书面发函督促项 (略) (略) 对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复核,并追回多计工程价款。 (略) 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90%工程价款,多计工程价款*.69元,将在剩余10%工程价款中扣除。

四、审计报告楚审农报〔2022〕22号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三)建设项目后期管护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1:未按协议约定种植粮食作物。经抽查,截至2022年9月,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2020年土地整治项目未按协议约定种植粮食作物面积合计8.51亩,市自然资源局已预拨三年管护费,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期间未种植粮食作物面积涉及预拨管护费7354.35元问题。

整改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已对未按要求种植粮食作物面积追回拨付给乡镇的管护资金7354.35元(其中:东华镇涉及6.72亩、5561.14元,吕合镇涉及1.79亩、1793.21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

(略) 审计局:

(略) 审计局楚审农报〔2022〕22号审计报告,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审计存在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5、多支付工程监理费21533.61元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 (略) 惠溢农业 (略) 于2023年02月2 (略) 华联 (略) 联系并追回 (略) 吕合干田土地整治监理费共计8931.87元。其中:吕合镇干田3片区1405.20元、吕合镇干田4片区6198.63元(因数据统计错误,按实际金额计算)、吕合镇干田6片区1328.04元(附件1、2、3),现监 (略) 华联 (略) (略) (略) 多支付的监理费8931.87元并已到账。

二、审计报告第三项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6(3)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签订施工、监理合同20份,合同金额*.94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问题。

整改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1049.55元(吕合石鼓村、子午镇挖铜村2个增减挂钩项目)。

三、审计报告楚审农报[2022]22号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二)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5、(3)本次审计发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代建项目)送审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结算价款*.14元,因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69元问题。

整改情况: (略) 惠溢农业 (略) 代建项目, (略) 自然资源局送审的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价款*.14元中,多计工程价款*.69元。市自然资源局已书面发函督促项 (略) (略) 对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复核,并追回多计工程价款。 (略) 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90%工程价款,多计工程价款*.69元,将在剩余10%工程价款中扣除。

四、审计报告楚审农报〔2022〕22号第三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三)建设项目后期管护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1:未按协议约定种植粮食作物。经抽查,截至2022年9月,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2020年土地整治项目未按协议约定种植粮食作物面积合计8.51亩,市自然资源局已预拨三年管护费,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期间未种植粮食作物面积涉及预拨管护费7354.35元问题。

整改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已对未按要求种植粮食作物面积追回拨付给乡镇的管护资金7354.35元(其中:东华镇涉及6.72亩、5561.14元,吕合镇涉及1.79亩、1793.21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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