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2023年科技设施非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2021年评审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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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2023年科技设施非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2021年评审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2023年科技设施非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2021年评审) (项目编号:JC-ZC*)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科技设施非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2021年评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经济联合中心大厦十七层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C*
项目名称:2023年科技设施非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2021年评审)
预算金额:98.4173万元
最高限价:98.417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8.4173 98.4173 其他服务 2023年科技设施非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限与各子项运维服务合同的服务期限保持一致。如三个子项运维服务项目开工日期不一致,以三个子项目开工最迟的一个子项合同服务期为基准,即最迟开工子项一年运维期后为本监管服务项目合同到期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D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2023年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书面声明。(截至投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到 2023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经济联合中心大厦十七层1701室
方式:现场发售。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6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经济联合中心大厦十七层1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嘉程(天津) (略) 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无效。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地址: (略) 河西区兴湾道与复兴河交口琥珀广场2号楼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程(天津)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经济联合中心大厦十七层1701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朋
电 话:022-*

嘉程(天津) (略)

2023年6月5日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2023年科技设施非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2021年评审) (项目编号:JC-ZC*)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科技设施非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2021年评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经济联合中心大厦十七层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C*
项目名称:2023年科技设施非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2021年评审)
预算金额:98.4173万元
最高限价:98.417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8.4173 98.4173 其他服务 2023年科技设施非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限与各子项运维服务合同的服务期限保持一致。如三个子项运维服务项目开工日期不一致,以三个子项目开工最迟的一个子项合同服务期为基准,即最迟开工子项一年运维期后为本监管服务项目合同到期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D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2023年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书面声明。(截至投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到 2023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经济联合中心大厦十七层1701室
方式:现场发售。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6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经济联合中心大厦十七层1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嘉程(天津) (略) 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无效。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地址: (略) 河西区兴湾道与复兴河交口琥珀广场2号楼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程(天津)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经济联合中心大厦十七层1701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朋
电 话:022-*

嘉程(天津) (略)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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