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新建儿科设备一批的公开招标公告
县医院新建儿科设备一批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新建儿科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集kpxzcy2023-00103
项目名称: (略) 新建儿科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新建儿科设备一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建儿科设备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在新疆政采云上传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柯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 (略)
地 址:新疆柯坪县永安小区1号楼4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佰隆 (略)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民主路幸福一期小区10栋2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艳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略) 新建儿科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集kpxzcy2023-00103
项目名称: (略) 新建儿科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新建儿科设备一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建儿科设备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在新疆政采云上传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柯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 (略)
地 址:新疆柯坪县永安小区1号楼4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佰隆 (略)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民主路幸福一期小区10栋2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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