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病害鉴定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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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病害鉴定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略) 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批复要求, (略) 植保植检站将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一批农作物病害鉴定服务。鉴于一次公告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故现将农作物病害鉴定服务询价采购相关要求二次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一)采购内容
1.可对细菌、真菌和卵菌引起的植物病害进行诊断与鉴定,对病原菌分离、纯化,1-2个靶标DNA测序鉴定。
2.鉴定指标:植物未知病害或疑难病害准确鉴定生物学分类到种名。
3.每种植物病害样品完成鉴定后一周内提供鉴定报告。
(二)采购预算金额为5万元,鉴定服务样品数量不少于60份。
二、采购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或组织。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清单明细。供应商报价需提供详细单价和总价。报价须包含法定税金,总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金额,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二)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
(三)报价材料要求。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提交。
四、报送要求
(一)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6月12日17:30前报送。报送时间:每天9: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植保植检站农作物病虫害预警控制科( (略) 西山区永兴路19号)。
(二)联系人:韩伟君,0871-*,邮箱:*@*63.com。
五、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等要求进行评审,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评审结 (略) 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询价采购单位与确定的服务供应商根据确定金额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拟稿人:韩伟君 审核人:朱美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略) 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批复要求, (略) 植保植检站将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一批农作物病害鉴定服务。鉴于一次公告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故现将农作物病害鉴定服务询价采购相关要求二次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一)采购内容
1.可对细菌、真菌和卵菌引起的植物病害进行诊断与鉴定,对病原菌分离、纯化,1-2个靶标DNA测序鉴定。
2.鉴定指标:植物未知病害或疑难病害准确鉴定生物学分类到种名。
3.每种植物病害样品完成鉴定后一周内提供鉴定报告。
(二)采购预算金额为5万元,鉴定服务样品数量不少于60份。
二、采购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或组织。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清单明细。供应商报价需提供详细单价和总价。报价须包含法定税金,总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金额,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二)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
(三)报价材料要求。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提交。
四、报送要求
(一)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6月12日17:30前报送。报送时间:每天9: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植保植检站农作物病虫害预警控制科( (略) 西山区永兴路19号)。
(二)联系人:韩伟君,0871-*,邮箱:*@*63.com。
五、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等要求进行评审,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评审结 (略) 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询价采购单位与确定的服务供应商根据确定金额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拟稿人:韩伟君 审核人:朱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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