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教育局:长沙县龙峰小学开办教室课桌椅等、教学办公家具及大会议室、窗帘、厨房设施设备及太阳能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教育局:长沙县龙峰小学开办教室课桌椅等、教学办公家具及大会议室、窗帘、厨房设施设备及太阳能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所有设备正常使用,不影响学校开学。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确保学校秋季正常开学。
二、相关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20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 18204.2-2014
《课桌椅》QB/T 4071-2021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酸盐雾试验(ASS)法》QB/T 3827-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 3832-1999
《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GB/T 1741-2020
《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QB/T 4371-2012
《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GB/T 34722-2017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5601-2017
《人造板及其制品*醛释放量分级》GB/T 39600-2021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17657-2013
《抗菌防霉木质装饰板》JC/T 2039-2010
《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QB/T 4463-2013
《塑料 塑料表面抗菌性能试验方法》GB/T 31402-2015
《塑料 塑料防霉剂的防霉效果评估》GB/T 24128-2018
《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2487-2016
《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8481-2012
《塑料 塑料表面抗菌性能试验方法》GB/T 31402-2015
《塑料 塑料防霉剂的防霉效果评估》GB/T 24128-2018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5-2017
《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GB/T35607-2017
以上技术标准若有最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除以上技术标准外,还应满足国家、省、市级的其他规范及规定,如有其他未列明的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按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细清单详见附件。
注:
1、以上参数均允许正偏离,负偏离的在评标过程中给予扣分,且非实质性要求技术、商务条款允许负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2、核心产品为:课桌椅
3、采购清单中的水龙头、感应水龙头、监视器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规定执行强制采购政策。
4、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一、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
二、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 定期维护计划。
1.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故障响应
3.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3.2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三、培训
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四、质量保证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投标人出具有法人签字的整体质保三年的服务承诺书)。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应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和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上报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中标资格。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采用一般性程序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由长沙县教育局拨付至中心学校支付
1.2付款方式:项目所有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整体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70%,验收合格一年后付合同金额的2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付合同金额的5%。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相关配套耗材)、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在项目产品清单中各主要设备,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提交有效证明,确保所投产品为原厂产品,能在项目所在地享受原厂的售后服务,证明资料齐全,方可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质保和售后要求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证明资料齐全,方可签订合同。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
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响应/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所有设备正常使用,不影响学校开学。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确保学校秋季正常开学。
二、相关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20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 18204.2-2014
《课桌椅》QB/T 4071-2021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酸盐雾试验(ASS)法》QB/T 3827-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 3832-1999
《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GB/T 1741-2020
《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QB/T 4371-2012
《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GB/T 34722-2017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5601-2017
《人造板及其制品*醛释放量分级》GB/T 39600-2021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17657-2013
《抗菌防霉木质装饰板》JC/T 2039-2010
《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QB/T 4463-2013
《塑料 塑料表面抗菌性能试验方法》GB/T 31402-2015
《塑料 塑料防霉剂的防霉效果评估》GB/T 24128-2018
《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2487-2016
《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8481-2012
《塑料 塑料表面抗菌性能试验方法》GB/T 31402-2015
《塑料 塑料防霉剂的防霉效果评估》GB/T 24128-2018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5-2017
《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GB/T35607-2017
以上技术标准若有最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除以上技术标准外,还应满足国家、省、市级的其他规范及规定,如有其他未列明的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按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细清单详见附件。
注:
1、以上参数均允许正偏离,负偏离的在评标过程中给予扣分,且非实质性要求技术、商务条款允许负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2、核心产品为:课桌椅
3、采购清单中的水龙头、感应水龙头、监视器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规定执行强制采购政策。
4、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一、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
二、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 定期维护计划。
1.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故障响应
3.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3.2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三、培训
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四、质量保证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投标人出具有法人签字的整体质保三年的服务承诺书)。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应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和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上报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中标资格。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采用一般性程序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由长沙县教育局拨付至中心学校支付
1.2付款方式:项目所有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整体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70%,验收合格一年后付合同金额的2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付合同金额的5%。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相关配套耗材)、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在项目产品清单中各主要设备,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提交有效证明,确保所投产品为原厂产品,能在项目所在地享受原厂的售后服务,证明资料齐全,方可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质保和售后要求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证明资料齐全,方可签订合同。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
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响应/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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