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抛锚船租赁招标公告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抛锚船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HMT* | 项目名称: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抛锚船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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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抛锚船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一 (略)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抛锚船租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招标人为中交一 (略)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中交一 (略)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抛锚船租赁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挖入式港池东港池北侧西端,利用岸线总长度809m。根据码头使用需求及功能划分为3个泊位,其中1#、2#泊位为整机及大件出口泊位,3#泊位为原材料及外协件等件杂货进出口泊位,码头结构均按5万吨级设计。码头顶面高程为8.2m,前沿设计底标高为-13.0m(近期先开挖至-10.6m)。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桩台总宽度为40.0m,前桩台宽度为23.5m,后桩台宽度为16.5m。为满足重载出运需求,码头设2条重载出运通道,采用高桩墩台结构,重载出运通道长度(平行码头前沿线方向)分别为130m、50m。引桥宽度(平行码头前沿线方向)20m,长度30m。前方桩台基桩拟采用?1000mmPHC桩。后方桩台基桩拟采用?800mm的PHC组合桩,引桥拟采用?1000mm灌注桩。 2.2 招标内容: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3.1.1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船舶的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1.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 3.1.5租赁的船舶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1.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具体条件 3.2.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租赁船舶的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9至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中交集团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4.资格审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租赁船舶的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注册 请各投标人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注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7日9时至2023年6月12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7日12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 7.2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略) 江苏启东项目部 联系人:张力伟 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一 (略)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 (略) 吕四港镇 联系人:陈晓阳 电话: * 电子邮件:* 中国交建项目 2023年 6月 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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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抛锚船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一 (略)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抛锚船租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招标人为中交一 (略)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中交一 (略)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抛锚船租赁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挖入式港池东港池北侧西端,利用岸线总长度809m。根据码头使用需求及功能划分为3个泊位,其中1#、2#泊位为整机及大件出口泊位,3#泊位为原材料及外协件等件杂货进出口泊位,码头结构均按5万吨级设计。码头顶面高程为8.2m,前沿设计底标高为-13.0m(近期先开挖至-10.6m)。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桩台总宽度为40.0m,前桩台宽度为23.5m,后桩台宽度为16.5m。为满足重载出运需求,码头设2条重载出运通道,采用高桩墩台结构,重载出运通道长度(平行码头前沿线方向)分别为130m、50m。引桥宽度(平行码头前沿线方向)20m,长度30m。前方桩台基桩拟采用?1000mmPHC桩。后方桩台基桩拟采用?800mm的PHC组合桩,引桥拟采用?1000mm灌注桩。 2.2 招标内容: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3.1.1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船舶的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1.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 3.1.5租赁的船舶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1.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具体条件 3.2.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租赁船舶的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9至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中交集团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4.资格审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租赁船舶的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注册 请各投标人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注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7日9时至2023年6月12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7日12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 7.2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略) 江苏启东项目部 联系人:张力伟 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一 (略)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 (略) 吕四港镇 联系人:陈晓阳 电话: * 电子邮件:* 中国交建项目 2023年 6月 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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