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扬州市省管湖泊无人机巡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扬州市省管湖泊无人机巡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宏信 (略) (略) 河道管理处委托,就20 (略) 省管湖泊无人机巡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 (略) 省管湖泊无人机巡检项目
2)项目编号:YZSGPWRJ-2023
3)项目概况:对 (略) 管湖泊保护范围内177个(273处)进行无人机巡检并出具符合要求的巡检成果等,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5)服务内容:对省管湖泊内177个(273处)问题点进行复核取证,获取相应问题的地理坐标、影像数据,问题类型类别,并进行技术处理,生成相应成果数据。每月至少完成日常巡湖工作1次;存量问题处置回访、新增问题核查取证等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巡检频次。对问题核查取证、日常巡查所获取的高清DOM影像/高清视频数据进行技术处理,编制相应的月报和年巡检成果报告。在河湖无人机巡检大数据管理 (略) 管湖泊问题清单管理模块,对存量问题点、新增问题点,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以及销号流程机制,进行系统化管理;并与智慧水利平台进行有效衔接。
6)最高投标限价:44.8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3日
2、方式:自采购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 (略) 水利局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略) 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3、供应商填写《供应商磋商确认函》完毕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并电话至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23点59分,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 (略) 水利局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资料费: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因投投人未确认而导致报名不成功从而不能参与开标的,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四、响应文件接收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6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宏信 (略) (地址: (略) 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竞争性磋商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
电子文件提交地点: (略) 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
注:平台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将以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五、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河道管理处
联系人:彭工
电话:0514-*
地址: (略) 广陵区太平北路16号
招标代理:宏信 (略)
联系人:展惠
电话:*
地址: (略) 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宏信 (略)
2023年6月6日
宏信 (略) (略) 河道管理处委托,就20 (略) 省管湖泊无人机巡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 (略) 省管湖泊无人机巡检项目
2)项目编号:YZSGPWRJ-2023
3)项目概况:对 (略) 管湖泊保护范围内177个(273处)进行无人机巡检并出具符合要求的巡检成果等,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5)服务内容:对省管湖泊内177个(273处)问题点进行复核取证,获取相应问题的地理坐标、影像数据,问题类型类别,并进行技术处理,生成相应成果数据。每月至少完成日常巡湖工作1次;存量问题处置回访、新增问题核查取证等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巡检频次。对问题核查取证、日常巡查所获取的高清DOM影像/高清视频数据进行技术处理,编制相应的月报和年巡检成果报告。在河湖无人机巡检大数据管理 (略) 管湖泊问题清单管理模块,对存量问题点、新增问题点,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以及销号流程机制,进行系统化管理;并与智慧水利平台进行有效衔接。
6)最高投标限价:44.8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3日
2、方式:自采购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 (略) 水利局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略) 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3、供应商填写《供应商磋商确认函》完毕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并电话至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23点59分,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 (略) 水利局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资料费: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因投投人未确认而导致报名不成功从而不能参与开标的,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四、响应文件接收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6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宏信 (略) (地址: (略) 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竞争性磋商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
电子文件提交地点: (略) 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
注:平台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将以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五、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河道管理处
联系人:彭工
电话:0514-*
地址: (略) 广陵区太平北路16号
招标代理:宏信 (略)
联系人:展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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