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厅下达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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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厅下达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储备管理办法》(川农函〔2021〕445号)、《 (略) 农业农村厅农业重点项目竞争立项管理办法》(川农发〔2023〕15号)等内容相关要求,现就 (略) 厅下达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第五批涉农项目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程序

各镇(街道)要根据项目储备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并择 (略) 农业农村局推荐,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农业农村局推荐, (略) 农业农 (略) 农业农村厅计划投资财务处推荐,省农业农村厅计划投资财务处按照文件求开展完成组织审核、意见收集等程序后,将合格 (略) 级项目库。

二、储备项目清单

此次涉农项目储备涉及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2类项目。

1.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以促进粮油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推广优质品种、农机农艺融合、轻简高效生产等技术为核心,聚焦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略) 十大重点任务,支持粮油类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充分挖掘地种水肥药机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推动项目示范区优质良种、高产技术覆盖率达100%,粮油主体单产水平比当地平均提升10%以上(附件1)。

2.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向设施农业要食物”重要指示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聚焦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略) 十大重点任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实施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保障“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安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进储备。各镇(街道)要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照项目储备指南明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及条件,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可参照附件3),落实用地、环评、实施主体等项目必备要素,对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按流程逐级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 (略) 级储备库。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镇(街道)要加强同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科室沟通协调,共同做好项目的储备和规划、用地、环评等工作,确保前期工作尽快落实到位,项目建设条件基本成熟,提升项目储备质量。

(三)按时完成储备。按照项目储备指南要求,各镇(街道)务必于6月12日前,将各经营主体的储备项目实施方案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农业农村局将辖区内的储备项目实施方案择 (略) 农业农村厅专项管理数据平台 (略) 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储备指南

2.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储备指南

3.2023 (略) (州)XXX县(市、区)中央财政XXX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略) 农业农村局

**日

(联系人:冯敏亮;联系电话:*)


附件1、2、3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储备管理办法》(川农函〔2021〕445号)、《 (略) 农业农村厅农业重点项目竞争立项管理办法》(川农发〔2023〕15号)等内容相关要求,现就 (略) 厅下达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第五批涉农项目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程序

各镇(街道)要根据项目储备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并择 (略) 农业农村局推荐,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农业农村局推荐, (略) 农业农 (略) 农业农村厅计划投资财务处推荐,省农业农村厅计划投资财务处按照文件求开展完成组织审核、意见收集等程序后,将合格 (略) 级项目库。

二、储备项目清单

此次涉农项目储备涉及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2类项目。

1.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以促进粮油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推广优质品种、农机农艺融合、轻简高效生产等技术为核心,聚焦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略) 十大重点任务,支持粮油类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充分挖掘地种水肥药机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推动项目示范区优质良种、高产技术覆盖率达100%,粮油主体单产水平比当地平均提升10%以上(附件1)。

2.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向设施农业要食物”重要指示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聚焦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略) 十大重点任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实施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保障“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安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进储备。各镇(街道)要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照项目储备指南明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及条件,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可参照附件3),落实用地、环评、实施主体等项目必备要素,对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按流程逐级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 (略) 级储备库。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镇(街道)要加强同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科室沟通协调,共同做好项目的储备和规划、用地、环评等工作,确保前期工作尽快落实到位,项目建设条件基本成熟,提升项目储备质量。

(三)按时完成储备。按照项目储备指南要求,各镇(街道)务必于6月12日前,将各经营主体的储备项目实施方案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农业农村局将辖区内的储备项目实施方案择 (略) 农业农村厅专项管理数据平台 (略) 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储备指南

2.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储备指南

3.2023 (略) (州)XXX县(市、区)中央财政XXX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略) 农业农村局

**日

(联系人:冯敏亮;联系电话:*)


附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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