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公开遴选培育脱贫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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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公开遴选培育脱贫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机构的公告

临高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公开遴选培育脱贫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 (略) (略) 人民政府文件《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发〔2023〕1号)第三十五条的文件要求,现就我局2023年培育脱贫村致富带头人项目公开遴选培训机构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县内外一家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的培训机构承担我局培育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任务。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办学资质,且被认定为职业培训定点机构。

(二)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办学和管理人员。

(三)拥有相应的课程设置和培训经历、经验,在培训过程中能够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 (略) 临高县临城镇文明 (略) 3号楼四楼临高县乡村振兴局409室。

四、报名材料

①培训机构简介(加盖单位印章);

②培训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④培训教师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五、培训内容

开展培训1-2期,每期2-3天的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按产业和专项技能开展分类精细化培训。集中授课:种养生产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优质高产关键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农业电商经营模式、病虫害防治、国家涉农、乡村振兴政策和金融信贷政策等相关知识为主。现场教学:定实践技能操作、观摩学习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验交流:农村致富带头人及种养殖能手传授经验、学员主题讨论等。

六、其他

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保证其遴选内容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遴选资格。



临高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7日

临高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公开遴选培育脱贫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 (略) (略) 人民政府文件《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发〔2023〕1号)第三十五条的文件要求,现就我局2023年培育脱贫村致富带头人项目公开遴选培训机构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县内外一家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的培训机构承担我局培育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任务。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办学资质,且被认定为职业培训定点机构。

(二)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办学和管理人员。

(三)拥有相应的课程设置和培训经历、经验,在培训过程中能够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 (略) 临高县临城镇文明 (略) 3号楼四楼临高县乡村振兴局409室。

四、报名材料

①培训机构简介(加盖单位印章);

②培训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④培训教师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五、培训内容

开展培训1-2期,每期2-3天的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按产业和专项技能开展分类精细化培训。集中授课:种养生产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优质高产关键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农业电商经营模式、病虫害防治、国家涉农、乡村振兴政策和金融信贷政策等相关知识为主。现场教学:定实践技能操作、观摩学习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验交流:农村致富带头人及种养殖能手传授经验、学员主题讨论等。

六、其他

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保证其遴选内容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遴选资格。



临高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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