烷基芳基磺酸盐委托代加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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烷基芳基磺酸盐委托代加工招标公告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烷基芳基磺酸盐委托代加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A403-FW351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 (略) 烷基芳基磺酸盐委托代加工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 西安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已由西安 (略) 按要求履行了立项计划、方案会审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本产品主要使用单位为西安 (略) 庆阳长庆井下 (略) 咸阳分公司,公司具备生产配方及相关技术标准,但不具备该产品大规模生产能力,因此委托具备生产条件的服务商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委托加工服务。该原材料为非危化品,其主要用途及作用:具有低界面张力和原油储层的润湿改善,可在油藏改造的同时驱洗孔隙内剩余油,提高原油采收率。现计划委托具备生产条件的服务商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委托加工服务。

2.2招标范围: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型号

包装要求及承装规格

预计委托加工数量(吨)

最高限价

(元/吨)

到货点

项目名称

烷基芳基磺酸盐 委托加工服务

CQH-1

1000L/桶

3000

15100

(略)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略)

烷基芳基磺酸盐 委托加工服务


注:最高限价为含13%的增值税到站价。

服务方式:招标人提供验收标准,投标人提供原材料、人工、设备、质检、包装、运输等;投标人自行配齐加工所需所有原材料等所有生产资料,根据加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质检合格后计量包装并运输到指定地点。

服务内容:

(1)标的物生产所需的所有工装、场地、动力、人员、资金、辅助材料及其配套设施;

(2)标的物生产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质量管控、包装及成品检验、仓储管理及出库检验,按招标人需求将合格产品配送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生产信息报送及售后服务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做好生产现场远程视频动态监控;

(4)以上服务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工艺、技术、安全及产品检验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管理,产品质量须符合招标人质量标准,投标人负责送货至到货点,运费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需要4名服务商,按照中标人排名先后顺序进行一次性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为28%:26%:24%:22%,若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等因素导致中标人不足4名的,委托加工量的60%分配给中标人,剩余40%补充招标,若中标人因质量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代加工服务,终止其中标资格后,其未履行的合同量,可原分配比例分配其他中标人。

2.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服务期 (略) 、 (略) 、化工集团对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合同自然终止,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2.4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需求计划组织生产,因招标人库房储存量及现场使用需求,委托加工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30~6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1~7天/次,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包装要求及具体到货地点,若有变动以招标人送货通知为准。

2.5质保期:委托加工货物到站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2.6招标说明: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变化,则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变化,招标人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后续实际采购数量做出任何承诺,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重大变化且实际采购量已超过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量时,招标人可重新启动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生产制造商。

3.2生产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油田化学试剂或石油助剂或化工产品或磺酸盐类产品材料的生产能力。

3.3设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主要生产设备磺化反应器,设备需为投标人自有设备,若提供的资料证明设备为投标人租赁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并须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在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的两名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保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书面保密承诺函。

3.7安全要求:投标人对生产过程及运输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投标人必须遵守《 (略) 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3.10被中国石 (略) (略) 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 (略) 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11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2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套(标段)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8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50000元(大写:*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 (略) ,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 (略)

联 系 人:何敬轩

电 话:02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西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未央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黄波 朱志勇

电 话:029-*

电子邮件:*@*ttp://**

(略) 西安分公司

2023年6月5日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烷基芳基磺酸盐委托代加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A403-FW351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 (略) 烷基芳基磺酸盐委托代加工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 西安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已由西安 (略) 按要求履行了立项计划、方案会审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本产品主要使用单位为西安 (略) 庆阳长庆井下 (略) 咸阳分公司,公司具备生产配方及相关技术标准,但不具备该产品大规模生产能力,因此委托具备生产条件的服务商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委托加工服务。该原材料为非危化品,其主要用途及作用:具有低界面张力和原油储层的润湿改善,可在油藏改造的同时驱洗孔隙内剩余油,提高原油采收率。现计划委托具备生产条件的服务商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委托加工服务。

2.2招标范围: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型号

包装要求及承装规格

预计委托加工数量(吨)

最高限价

(元/吨)

到货点

项目名称

烷基芳基磺酸盐 委托加工服务

CQH-1

1000L/桶

3000

15100

(略)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略)

烷基芳基磺酸盐 委托加工服务


注:最高限价为含13%的增值税到站价。

服务方式:招标人提供验收标准,投标人提供原材料、人工、设备、质检、包装、运输等;投标人自行配齐加工所需所有原材料等所有生产资料,根据加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质检合格后计量包装并运输到指定地点。

服务内容:

(1)标的物生产所需的所有工装、场地、动力、人员、资金、辅助材料及其配套设施;

(2)标的物生产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质量管控、包装及成品检验、仓储管理及出库检验,按招标人需求将合格产品配送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生产信息报送及售后服务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做好生产现场远程视频动态监控;

(4)以上服务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工艺、技术、安全及产品检验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管理,产品质量须符合招标人质量标准,投标人负责送货至到货点,运费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需要4名服务商,按照中标人排名先后顺序进行一次性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为28%:26%:24%:22%,若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等因素导致中标人不足4名的,委托加工量的60%分配给中标人,剩余40%补充招标,若中标人因质量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代加工服务,终止其中标资格后,其未履行的合同量,可原分配比例分配其他中标人。

2.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服务期 (略) 、 (略) 、化工集团对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合同自然终止,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2.4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需求计划组织生产,因招标人库房储存量及现场使用需求,委托加工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30~6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1~7天/次,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包装要求及具体到货地点,若有变动以招标人送货通知为准。

2.5质保期:委托加工货物到站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2.6招标说明: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变化,则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变化,招标人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后续实际采购数量做出任何承诺,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重大变化且实际采购量已超过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量时,招标人可重新启动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生产制造商。

3.2生产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油田化学试剂或石油助剂或化工产品或磺酸盐类产品材料的生产能力。

3.3设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主要生产设备磺化反应器,设备需为投标人自有设备,若提供的资料证明设备为投标人租赁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并须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在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的两名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保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书面保密承诺函。

3.7安全要求:投标人对生产过程及运输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投标人必须遵守《 (略) 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3.10被中国石 (略) (略) 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 (略) 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11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2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套(标段)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8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50000元(大写:*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 (略) ,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 (略)

联 系 人:何敬轩

电 话:02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西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未央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黄波 朱志勇

电 话:029-*

电子邮件:*@*ttp://**

(略) 西安分公司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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