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电增容设施设备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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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电增容设施设备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及材料到实施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及材料在实施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实施人员的安全管理,为实施人员购买保险。

1.4成交供应商负责在项目验收后移交相关的材料、配件的技术参数(品牌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等)、图纸说明等档案材料。

2、实施要求

2.1 (略) 天心区黑石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电增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投标单位需现勘,并出具合理的设计及安装方案。

2.3 要求新增高压入户线并做入地处理。

2.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增容改造并交付使用,实施期间不能影响临床正常医疗救治工作。

2.6 设备、材料进场必须提供材料清单及合格证,经相关科室验收。

2.7 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督。

2.8 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及安全警示标志,如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实施单位负全责。

2.9 实施单位负 (略) (略) (略) (略) 所有手续的办理、费用支出及验收工作, (略) (略) (略) (略) 验收合格后移交建设单位使用。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要求

1.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增容改造并交付使用。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

质保期

1、自送电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低于*年。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 (略) 解决。

3、 (略) 根据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按招标文件中高压入户线增容至500kV以上的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供电设施设备验收, (略) 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为准。发现不合格产品所有货物全部退还,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履行期限延误的损失。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 (略) 天心区黑石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定货到开始安装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供电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剩余5%。

3、采购人收货且验收合格前,所有产品的保管责任及在途风险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有缺失,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补足。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磋商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所有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1、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及材料到实施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及材料在实施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实施人员的安全管理,为实施人员购买保险。

1.4成交供应商负责在项目验收后移交相关的材料、配件的技术参数(品牌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等)、图纸说明等档案材料。

2、实施要求

2.1 (略) 天心区黑石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电增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投标单位需现勘,并出具合理的设计及安装方案。

2.3 要求新增高压入户线并做入地处理。

2.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增容改造并交付使用,实施期间不能影响临床正常医疗救治工作。

2.6 设备、材料进场必须提供材料清单及合格证,经相关科室验收。

2.7 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督。

2.8 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及安全警示标志,如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实施单位负全责。

2.9 实施单位负 (略) (略) (略) (略) 所有手续的办理、费用支出及验收工作, (略) (略) (略) (略) 验收合格后移交建设单位使用。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要求

1.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增容改造并交付使用。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

质保期

1、自送电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低于*年。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 (略) 解决。

3、 (略) 根据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按招标文件中高压入户线增容至500kV以上的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供电设施设备验收, (略) 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为准。发现不合格产品所有货物全部退还,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履行期限延误的损失。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 (略) 天心区黑石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定货到开始安装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供电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剩余5%。

3、采购人收货且验收合格前,所有产品的保管责任及在途风险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有缺失,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补足。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磋商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所有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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