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商业联合会食堂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工商业联合会食堂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平众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山馨苑12栋1单元1703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04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餐饮服务 | 食堂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职工日常就餐、接待用餐、食材采购等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元/年,*.00两年。 | 1 | 项 | * | * |
无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法人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10月-2023年3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食品经营许可证。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略) 工商业联合会 |
联系人:张逍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岳麓区溁湾镇爱民路4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平众 (略) |
联系人:周昕、周玄、李萍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山馨苑12栋1单元1703房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3 年4 月18 日
项目概况 食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平众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山馨苑12栋1单元1703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04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餐饮服务 | 食堂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职工日常就餐、接待用餐、食材采购等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元/年,*.00两年。 | 1 | 项 | * | * |
无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法人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10月-2023年3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食品经营许可证。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略) 工商业联合会 |
联系人:张逍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岳麓区溁湾镇爱民路4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平众 (略) |
联系人:周昕、周玄、李萍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山馨苑12栋1单元1703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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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4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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