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消防灭火系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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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消防灭火系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 (略) 公安厅采购一批消防器材,该项目预算费用为72040元,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投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型号

1

手持灭火器充装(干粉、CO2

1900



MF ABC4

(填充更换非新购,需要达到GA95-2015标准要求)

2

干粉灭火器

60



MF ABC4

3

湿式报警阀 压力开关

9



ZSJY1

4

火灾显示盘

20



TX3403

5

输入模块

20



TX3200A

6

输入输出模块

20



TX3208A

7

手动报警按钮

60



J-SJP-M-TX3140

8

声光报警器

50



TX3301

9

消火栓报警 按钮

50



TX3152

10

疏散指示(32×14cm)

80



暗装:向左30个,向右30个,安全出口20个

11

压力表

5



1.6MPa

12

电接点压力表

1



1.6MPa

13

隐藏式喷淋头

1



ZSDY-15-68

14

防火卷帘控制器电池

48



FJK-SD-SX2000

额定电流:5A

15

自动灭火球

10



重量1KG,直径140mm,灭火反应时间:≤3s

16

合计





备注:以上所有型号均为参考,投标人提供满足性能要求的类似产品即可。

二、项目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承担的项目包含设备填充更换、采购、安装、调试,调试完成后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必须符合消防验收要求。

2、投标人可进行现场勘察,如需现场勘察请提前两个工作日联系:万警官,电话:*。

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交纳中标价格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7日内, (略) 公安厅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款。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如无质量问题则在质保期到期7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交货时需提供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维修)、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合格检测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级及*级以上专业消防施工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承担手持灭火器充装的企业需至少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具备《消防产品维修许可证》;

四、供应商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及“5、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级及*级以上专业消防施工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承担充装手持灭火器充装的企业需至少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具备《消防产品维修许可证》”要求的证书;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2时;

2.开标地点: (略) 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 (略) 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装备财务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

(略) 公安厅装备财务部

2023年6月8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工作需要, (略) 公安厅采购一批消防器材,该项目预算费用为72040元,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投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型号

1

手持灭火器充装(干粉、CO2

1900



MF ABC4

(填充更换非新购,需要达到GA95-2015标准要求)

2

干粉灭火器

60



MF ABC4

3

湿式报警阀 压力开关

9



ZSJY1

4

火灾显示盘

20



TX3403

5

输入模块

20



TX3200A

6

输入输出模块

20



TX3208A

7

手动报警按钮

60



J-SJP-M-TX3140

8

声光报警器

50



TX3301

9

消火栓报警 按钮

50



TX3152

10

疏散指示(32×14cm)

80



暗装:向左30个,向右30个,安全出口20个

11

压力表

5



1.6MPa

12

电接点压力表

1



1.6MPa

13

隐藏式喷淋头

1



ZSDY-15-68

14

防火卷帘控制器电池

48



FJK-SD-SX2000

额定电流:5A

15

自动灭火球

10



重量1KG,直径140mm,灭火反应时间:≤3s

16

合计





备注:以上所有型号均为参考,投标人提供满足性能要求的类似产品即可。

二、项目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承担的项目包含设备填充更换、采购、安装、调试,调试完成后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必须符合消防验收要求。

2、投标人可进行现场勘察,如需现场勘察请提前两个工作日联系:万警官,电话:*。

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交纳中标价格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7日内, (略) 公安厅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款。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如无质量问题则在质保期到期7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交货时需提供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维修)、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合格检测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级及*级以上专业消防施工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承担手持灭火器充装的企业需至少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具备《消防产品维修许可证》;

四、供应商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及“5、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级及*级以上专业消防施工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承担充装手持灭火器充装的企业需至少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具备《消防产品维修许可证》”要求的证书;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2时;

2.开标地点: (略) 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 (略) 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装备财务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

(略) 公安厅装备财务部

2023年6月8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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