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展中心贵宾室沙发、茶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会展中心贵宾室沙发、茶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会展中心贵宾室沙发、茶几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31BA* | ||
项目地址: | 深圳会展中心 | ||
项目概况: | 深圳会展中心五、六楼贵宾室内沙发、茶几类型品种不一,且存在不同程度的老旧破损情况。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统一会客接待风格,将对贵宾室内接待沙发、茶几进行更换。本项目计划按需定制采购接待沙发135张、茶几115张,现进行自行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方式,选定符合本项目需求的供应商。 | ||
公告名称: | 深圳会展中心贵宾室沙发、茶几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会展 (略) | ||
交货期(天): | 45 | ||
交货期说明: | 45个日历日(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期间包含材料确认时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会展中心五、六楼贵宾室内沙发、茶几类型品种不一,且存在不同程度的老旧破损情况。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统一会客接待风格,将对贵宾室内接待沙发、茶几进行更换。本项目计划按需定制采购接待沙发135张、茶几115张,现进行自行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方式,选定符合本项目需求的供应商。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名单。(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材料或登记证书扫描件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服务”栏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失信主体、经营异常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则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证明书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是同类家具直接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提供经营范围网页截图(形式不限)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最少提供3份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截止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购买方为接待性质单位实木、板木、软体定制类(办公家具类业绩不计入)单笔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业主方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等信息)、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 | ||
联系人: | 区宛翔 | ||
联系电话: | 0755-* |
项目名称: | 深圳会展中心贵宾室沙发、茶几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31BA* | ||
项目地址: | 深圳会展中心 | ||
项目概况: | 深圳会展中心五、六楼贵宾室内沙发、茶几类型品种不一,且存在不同程度的老旧破损情况。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统一会客接待风格,将对贵宾室内接待沙发、茶几进行更换。本项目计划按需定制采购接待沙发135张、茶几115张,现进行自行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方式,选定符合本项目需求的供应商。 | ||
公告名称: | 深圳会展中心贵宾室沙发、茶几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会展 (略) | ||
交货期(天): | 45 | ||
交货期说明: | 45个日历日(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期间包含材料确认时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会展中心五、六楼贵宾室内沙发、茶几类型品种不一,且存在不同程度的老旧破损情况。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统一会客接待风格,将对贵宾室内接待沙发、茶几进行更换。本项目计划按需定制采购接待沙发135张、茶几115张,现进行自行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方式,选定符合本项目需求的供应商。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名单。(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材料或登记证书扫描件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服务”栏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失信主体、经营异常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则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证明书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是同类家具直接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提供经营范围网页截图(形式不限)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最少提供3份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截止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购买方为接待性质单位实木、板木、软体定制类(办公家具类业绩不计入)单笔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业主方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等信息)、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 | ||
联系人: | 区宛翔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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