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 (略)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 (略) 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6-*-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九龙坡区西彭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略) 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68号中 (略) 7.6万平米厂房屋顶,布置10189块光伏组件,建设5.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079.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07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略) 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68号中 (略) 7.6万平米厂房屋顶,布置10189块光伏组件,建设5.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包括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勘察设计、光伏电站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在业主配合下办理并网手续及供电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等。具体详见后附《中 (略)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技术文件》。
2.5 工期要求:工期 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
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2)①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须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含)。
招标人: | 重 (略) | 代理机构: | 鼎信 (略) |
地址: | (略) 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8号1幢 | 地址: |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
联系人: | 吴老师 | 联系人: | 蒋世林、张艺凡、袁涛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中 (略)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 (略) 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6-*-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九龙坡区西彭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略) 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68号中 (略) 7.6万平米厂房屋顶,布置10189块光伏组件,建设5.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079.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07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略) 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68号中 (略) 7.6万平米厂房屋顶,布置10189块光伏组件,建设5.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包括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勘察设计、光伏电站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在业主配合下办理并网手续及供电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等。具体详见后附《中 (略)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技术文件》。
2.5 工期要求:工期 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
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2)①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须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含)。
招标人: | 重 (略) | 代理机构: | 鼎信 (略) |
地址: | (略) 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8号1幢 | 地址: |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
联系人: | 吴老师 | 联系人: | 蒋世林、张艺凡、袁涛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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