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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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就危险废物贮存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服务单位,欢迎具有相应服务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单位参加。

1.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 (略) 危险废物贮存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

1.2项目具体内容

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对兰州铝业综合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库、南厂区合金二作业区铝灰暂存库、北厂区扁锭事业部铝灰暂存库、北厂区合金一作业区铝灰暂存库、北厂区炭渣暂存库、南厂区电解大修渣暂存库,共计6个危险废物暂存库进行整体改造提升,满足企业现有危废安全、环保贮存的需要。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暂存库及暂存库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露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进行防渗、防腐改造;对暂存库内地面补充基础防渗措施;新增贮存库内通讯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以及视频监控设施;新增观察窗口;对原有部分库房屋面、墙面、出入口防雨设施进行整体提升改造;根据贮存危废种类增加相应的贮存容器及相应应急系统。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聘请相应资质的评价服务机 (略) 危险废物贮存库环保提升改造进行安全预评价。

2.评价要求

2.1供应商应以书面资料清单形式告知采购方需提供的资料。

2.2供应商应指导采购方填报评价申请资料。

2.3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取科学的评价方法,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聘请专家、召开评审会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4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于30日内向*方提交通过具有相关资质专家评审的安全预评价评价报告书。评价结果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评价所涉及到的数据应可靠有效,并对评价报告的正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2.5供应商应对采购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及项目的评价结果严格保密。

2.6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范,提出检查结果或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该项目达到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标准。

3.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评价服务的单位;

(2)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每天9:00-11:30,13:00-16:00。

5.谈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逾期递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7.谈判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09时30分。

8.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9.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地址: (略) 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

联系人: 郭伟

邮编:*

E-mail: *@*q.com

电 话:0931-*

传 真:0931-*


(略) 就危险废物贮存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服务单位,欢迎具有相应服务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单位参加。

1.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 (略) 危险废物贮存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

1.2项目具体内容

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对兰州铝业综合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库、南厂区合金二作业区铝灰暂存库、北厂区扁锭事业部铝灰暂存库、北厂区合金一作业区铝灰暂存库、北厂区炭渣暂存库、南厂区电解大修渣暂存库,共计6个危险废物暂存库进行整体改造提升,满足企业现有危废安全、环保贮存的需要。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暂存库及暂存库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露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进行防渗、防腐改造;对暂存库内地面补充基础防渗措施;新增贮存库内通讯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以及视频监控设施;新增观察窗口;对原有部分库房屋面、墙面、出入口防雨设施进行整体提升改造;根据贮存危废种类增加相应的贮存容器及相应应急系统。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聘请相应资质的评价服务机 (略) 危险废物贮存库环保提升改造进行安全预评价。

2.评价要求

2.1供应商应以书面资料清单形式告知采购方需提供的资料。

2.2供应商应指导采购方填报评价申请资料。

2.3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取科学的评价方法,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聘请专家、召开评审会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4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于30日内向*方提交通过具有相关资质专家评审的安全预评价评价报告书。评价结果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评价所涉及到的数据应可靠有效,并对评价报告的正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2.5供应商应对采购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及项目的评价结果严格保密。

2.6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范,提出检查结果或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该项目达到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标准。

3.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评价服务的单位;

(2)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每天9:00-11:30,13:00-16:00。

5.谈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逾期递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7.谈判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09时30分。

8.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9.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地址: (略) 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

联系人: 郭伟

邮编:*

E-mail: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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