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天津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一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2023~2025年天津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一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2023~2025年天津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一审造价咨询服务
(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2023~2025年天津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一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 (略) 批准,招标人为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2023~2025年天津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一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 (略) 滨海新区(大港)。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一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40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炼油化工二、三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措建设等项目(含停工大修期间实施的改造项目)一审造价咨询服务,且单项工程合同估算额<200万元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
(2)工程结算审核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
(3)竣工决算的配合工作。配合编制资产交付表等竣工决算报表;配合招标人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书面指令为准。)
2.6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炼油化工重点项目及一类项目中的造价咨询服务。
(2)单项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金额≥200万元的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内容,且单一项目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0万元)的项目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土建或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内容,且单一项目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专业造价工程师至少配备12人,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6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3人,安装工程专业3人):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内容,且单一项目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0万元,)的专业造价工程师执业业绩。
②6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3人,安装工程专业3人):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关行业对应专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内容,单一项目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的专业造价工程师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 (略) (略) ( (略) ),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6月9日17: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17: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3 年6月30日。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
地址: (略) 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
联系人:阎立杰;
电话:022-*;
电子邮箱:yanlijie.*@*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
地址: (略) 房山区燕山向阳里11号中石化质量监督总站北京监督站;
邮编:*;
联系人:窦金环 宋晓庆;
电话: * *;
电子邮箱:*@*inopec.com *@*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
2023年 6月9日
2023~2025年天津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一审造价咨询服务
(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2023~2025年天津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一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 (略) 批准,招标人为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2023~2025年天津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一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 (略) 滨海新区(大港)。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一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40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炼油化工二、三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措建设等项目(含停工大修期间实施的改造项目)一审造价咨询服务,且单项工程合同估算额<200万元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
(2)工程结算审核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
(3)竣工决算的配合工作。配合编制资产交付表等竣工决算报表;配合招标人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书面指令为准。)
2.6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炼油化工重点项目及一类项目中的造价咨询服务。
(2)单项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金额≥200万元的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内容,且单一项目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0万元)的项目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土建或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内容,且单一项目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专业造价工程师至少配备12人,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6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3人,安装工程专业3人):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内容,且单一项目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0万元,)的专业造价工程师执业业绩。
②6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3人,安装工程专业3人):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关行业对应专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内容,单一项目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的专业造价工程师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 (略) (略) ( (略) ),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6月9日17: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17: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3 年6月30日。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
地址: (略) 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
联系人:阎立杰;
电话:022-*;
电子邮箱:yanlijie.*@*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
地址: (略) 房山区燕山向阳里11号中石化质量监督总站北京监督站;
邮编:*;
联系人:窦金环 宋晓庆;
电话: * *;
电子邮箱:*@*inopec.com *@*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
2023年 6月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