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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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品目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林业服务/其他林业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林业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14: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江苏 (略) (略)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江苏 (略) (略) 开标室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丘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3-*
采购单位 (略) 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官汕二路306号林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3-*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丘工0753-*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略) 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江苏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GZ*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略) 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00元

*.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5个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3.4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3.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3.6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0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江苏 (略) (略)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江苏 (略) (略)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林业局     

地址: (略) (略) 官汕二路306号林业局        

联系方式: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            

联系方式:丘工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丘工

电 话:  07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品目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林业服务/其他林业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林业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14: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江苏 (略) (略)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江苏 (略) (略) 开标室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丘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3-*
采购单位 (略) 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官汕二路306号林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3-*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丘工0753-*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略) 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江苏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GZ*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略) 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00元

*.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5个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3.4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3.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3.6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0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江苏 (略) (略)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江苏 (略) (略)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林业局     

地址: (略) (略) 官汕二路306号林业局        

联系方式: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三层-2号            

联系方式:丘工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丘工

电 话: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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