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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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行政区域 汉滨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1日 16: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安康宾馆403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03日 14:30
开标地点 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8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芳妮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汉滨区育才路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熊钎095-*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雁塔区丈八三路5号绿地世纪城中央广场维萨瀛海14楼14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芳妮029-*
附件:
附件1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宾馆4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家税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税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国家税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加盖公章);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加盖公章);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对投标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投标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9.为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且经科学研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宾馆403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汉滨区育才路188号        

联系方式:熊钎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丈八三路5号绿地世纪城中央广场维萨瀛海14楼1406室            

联系方式:王芳妮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芳妮

电 话:  0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行政区域 汉滨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1日 16: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安康宾馆403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03日 14:30
开标地点 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8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芳妮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汉滨区育才路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熊钎095-*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雁塔区丈八三路5号绿地世纪城中央广场维萨瀛海14楼14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芳妮029-*
附件:
附件1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宾馆4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家税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税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国家税 (略) 税务局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加盖公章);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加盖公章);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对投标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投标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9.为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且经科学研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宾馆403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汉滨区育才路188号        

联系方式:熊钎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丈八三路5号绿地世纪城中央广场维萨瀛海14楼1406室            

联系方式:王芳妮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芳妮

电 话: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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