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中心TOCC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咨询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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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中心TOCC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咨询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宣城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中心(TOCC)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咨询

二、采购方

(略) 交通运输局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报价人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3.未被列入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五、报价说明

1.对宣城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中心(TOCC)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送审价为2858.36万元。

2.第三方机构须提供报价单对委托事项进行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3.报价应包含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等因素,合理报价。

4.第三方机构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招标控制报价为5.7万元。

6.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重新发布询价招标公告。

六、时间和要求

1.时间:采购内容需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2.要求:审计结果 (略) 交通运输局复核,复核无误方可盖章确认。

七、付款方式

采购内容生成并经复核通过后,审计基础费用按中标价一次性结算,核减额收费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的50%结算。

上述价格包含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责任、义务等支出。

八、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报价文件需附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格证书;报价单等。

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公章,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九、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应于 2023年6月14日北京时间 18:00 时之前递送至下述地点: (略) 交通运输局科技信息科

2.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询价需求相关材料封装好后寄送或送达至上述地点。

十、成交办法

1.成立询价评审小组

询价评审小组由局科技信息科、局财审科、驻局纪检组相关同志组成。

2.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4.本项目的报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十一、其他

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63-*

联系地址: (略) 宣州区鳌峰中路66号

一、项目名称

宣城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中心(TOCC)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咨询

二、采购方

(略) 交通运输局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报价人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3.未被列入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五、报价说明

1.对宣城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中心(TOCC)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送审价为2858.36万元。

2.第三方机构须提供报价单对委托事项进行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3.报价应包含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等因素,合理报价。

4.第三方机构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招标控制报价为5.7万元。

6.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重新发布询价招标公告。

六、时间和要求

1.时间:采购内容需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2.要求:审计结果 (略) 交通运输局复核,复核无误方可盖章确认。

七、付款方式

采购内容生成并经复核通过后,审计基础费用按中标价一次性结算,核减额收费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的50%结算。

上述价格包含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责任、义务等支出。

八、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报价文件需附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格证书;报价单等。

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公章,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九、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应于 2023年6月14日北京时间 18:00 时之前递送至下述地点: (略) 交通运输局科技信息科

2.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询价需求相关材料封装好后寄送或送达至上述地点。

十、成交办法

1.成立询价评审小组

询价评审小组由局科技信息科、局财审科、驻局纪检组相关同志组成。

2.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4.本项目的报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十一、其他

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63-*

联系地址: (略) 宣州区鳌峰中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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