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东幼儿园关于鸿鹰园教学楼窗户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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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东幼儿园关于鸿鹰园教学楼窗户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年6月8日

平东幼儿园关于鸿鹰园教学楼窗户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东幼儿园关于鸿鹰园教学楼窗户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RKZB-2023-016

三、项目预算金额:*.98

四、最高投标限价:*.98

、采购需求: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本工程为平东幼儿园关于鸿鹰园教学楼窗户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4、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环境保护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6月9日8时00分整至2023年6月15日18时00分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 (略) 新华区冠瑞财富广场2号楼19楼1920室;

3、其他有关事项: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前需将“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件、相关证明材料整理为两套文件,装订成册。经招标人或采购地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予以报名成功。资料准备不齐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受理。

九、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00分。

2、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平东幼儿园高阳园会议室;

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平东幼儿园高阳园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平东幼儿园》网站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平东幼儿园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平东幼儿园。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C座北栋3层

平东幼儿园关于鸿鹰园教学楼窗户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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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6月8日

平东幼儿园关于鸿鹰园教学楼窗户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东幼儿园关于鸿鹰园教学楼窗户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RKZB-2023-016

三、项目预算金额:*.98

四、最高投标限价:*.98

、采购需求: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本工程为平东幼儿园关于鸿鹰园教学楼窗户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4、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环境保护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6月9日8时00分整至2023年6月15日18时00分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 (略) 新华区冠瑞财富广场2号楼19楼1920室;

3、其他有关事项: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前需将“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件、相关证明材料整理为两套文件,装订成册。经招标人或采购地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予以报名成功。资料准备不齐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受理。

九、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00分。

2、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平东幼儿园高阳园会议室;

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平东幼儿园高阳园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平东幼儿园》网站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平东幼儿园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平东幼儿园。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C座北栋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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