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街道城管中队食堂食材加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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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街道城管中队食堂食材加工服务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护国街道城管中队食堂食材加工服务进行综合比选采购,现邀请有意向的服务机构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

护国街道城管中队食堂食材加工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地点

护国街道城管中队食堂

四、项目资金预算

年预算金额不超过*元(含税费),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五、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3.比选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核准名称须与必选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

7.比选申请人在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供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

四、采购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和《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要求,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本次采购拟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等制度进行自采。

五、公告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截止日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以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于规定时间内工作日(9:00—17:00),送至庆云街199号护国街道办事处803室。联系人:黄老师 0871-*。

八、报名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资质证明材料;

4.财务制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材料;

5.相关业绩材料;

6.信用证明和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如服务承诺及其他说明等)。

(略) 五华区人民政府

护国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2日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护国街道城管中队食堂食材加工服务进行综合比选采购,现邀请有意向的服务机构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

护国街道城管中队食堂食材加工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地点

护国街道城管中队食堂

四、项目资金预算

年预算金额不超过*元(含税费),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五、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3.比选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核准名称须与必选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

7.比选申请人在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供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

四、采购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和《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要求,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本次采购拟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等制度进行自采。

五、公告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截止日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以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于规定时间内工作日(9:00—17:00),送至庆云街199号护国街道办事处803室。联系人:黄老师 0871-*。

八、报名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资质证明材料;

4.财务制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材料;

5.相关业绩材料;

6.信用证明和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如服务承诺及其他说明等)。

(略) 五华区人民政府

护国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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