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里项目房屋分销渠道合作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平湖里项目房屋分销渠道合作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 (略) 的平湖里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房屋分销渠道合作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天园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 平湖里项目房屋分销渠道合作服务;
2、项目地点:位于昌圩湖片区跃湖路西侧地块;
3、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2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9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6925.87平方米),建设包括高层住宅、洋房、叠排、幼儿园、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道路绿化等;
4、招标服务范围:负责平湖里项目叠排2#3#4#5#楼上叠房源(23套,以合作开始时房源数量为准)以及16#18#楼洋房房源(34套,以合作开始时房源数量为准)的销售,具体包括利用自身资源引荐客户、投入众多资源举办渠道销售活动促使客户与招标人就合作房源线下房产达成交易;
5、招标控制价:99万元,招标控制价的组成按两种房型成交数量的70%记取(即叠排共计销售17套,每月销售高于5套为最高限价;洋房共计销售24套,每月销售高于8套为最高限价),投标总价、叠排、洋房各的项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前三个月仅合作上叠房源,上叠房源前三个月整体去化率达到60%,且分销销售套数占比超过案场实际销售套数的60%,后三个月除上叠房源外,增加合作洋房房源;上叠房源前三个月去化率低于60%或*方销售套数未超过案场销售套数的60%,则*方有权解除分销合作协议。
7、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进度和服务周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
4、投标人2020年4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销或代理销售业绩,报名需提供合同原件现场核查。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1)类似业绩以销售合同中的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如合同中未注明签订金额,以开票收入金额为准)。
(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清晰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销售面积、项目业态、业绩时间等须明示的内容,如不能体现,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7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 (略) 海州区东盐河路1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1室。
3、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投标报名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
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 (略)
地址: (略) 海州区东盐河路1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1室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 (略) 的平湖里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房屋分销渠道合作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天园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 平湖里项目房屋分销渠道合作服务;
2、项目地点:位于昌圩湖片区跃湖路西侧地块;
3、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2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9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6925.87平方米),建设包括高层住宅、洋房、叠排、幼儿园、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道路绿化等;
4、招标服务范围:负责平湖里项目叠排2#3#4#5#楼上叠房源(23套,以合作开始时房源数量为准)以及16#18#楼洋房房源(34套,以合作开始时房源数量为准)的销售,具体包括利用自身资源引荐客户、投入众多资源举办渠道销售活动促使客户与招标人就合作房源线下房产达成交易;
5、招标控制价:99万元,招标控制价的组成按两种房型成交数量的70%记取(即叠排共计销售17套,每月销售高于5套为最高限价;洋房共计销售24套,每月销售高于8套为最高限价),投标总价、叠排、洋房各的项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前三个月仅合作上叠房源,上叠房源前三个月整体去化率达到60%,且分销销售套数占比超过案场实际销售套数的60%,后三个月除上叠房源外,增加合作洋房房源;上叠房源前三个月去化率低于60%或*方销售套数未超过案场销售套数的60%,则*方有权解除分销合作协议。
7、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进度和服务周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
4、投标人2020年4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销或代理销售业绩,报名需提供合同原件现场核查。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1)类似业绩以销售合同中的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如合同中未注明签订金额,以开票收入金额为准)。
(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清晰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销售面积、项目业态、业绩时间等须明示的内容,如不能体现,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7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 (略) 海州区东盐河路1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1室。
3、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投标报名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
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 (略)
地址: (略) 海州区东盐河路1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1室
联系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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