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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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2—*(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通讯地址: (略) 大理州永平县博盛路100号????邮编:*

项目名称

(略) 永平县杉阳白泥塘铜多金属矿勘探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杉阳镇白泥塘村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评机构

云南沧海 (略)

项目概况

该探矿权勘查面积为8.983km2。本次工作开展:修缮原生活区面积约500m2,1:2000地形测量2.23km2,1:10000地质测量8.983km2,1:2000水、工、环测量2.23km2,1:1000地质剖面测量4.5kmm2,钻探工程3405m,浅井1600m;基本分析样1000件,查明矿体规模、形态、产出状态及厚度与品位的变化情况,为矿山建设提供地质依据。

主要环境影响

探矿期间将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如下所示:

1、生态环境: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植被、野生动物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水土流失的影响等。

2、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设备车辆排出的尾气、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等。

3、废水:主要有钻探废水、生活污水。

4、噪声:主要是钻探机、岩凿机等机械噪声。

5、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渣、废土石、废矿物油、生活垃圾。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项目施工方案,勘探点尽量避让陡坡,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并严格落实相关的水土保持措施。剥离表土后,表土应尽量分散堆放于附近,做好覆盖工作,方便工程结束后回填。探矿结束后临时设备要拆除,工程区域内要恢复原有植被和土地利用类型,并严格按要求对原探矿区域内存在的部分裸露地面、高陡边坡进行植被恢复。

2、废气处理措施

对易起尘的作业场所采用湿法喷洒,抑制地面起尘;在各施工作业面内临时堆土的区域均布设临时覆盖措施。

3、废水处理措施

每个钻探平台附近设置沉淀池,钻探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雨天禁止勘查活动,防止雨水冲刷;钻探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地下水径流区,采用调整泥浆成份对出水段进行封堵;厨房设置隔油池,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连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化粪池出水进入收集池暂存,待晴天回用于探矿权范围内植被绿化施肥。

4、噪声防治措施

采取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轻噪声的影响。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钻探、槽探工程、清整作业场地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方量较少,堆放于周边,工作完成后作为覆土使用;钻探底泥堆存于钻探点附近堆场,用于后期回填;钻探工程取出的岩芯经编录、取样后集中保管;槽探产生的废土石就地堆放,在各施工作业面内临时堆土的区域布设临时覆盖措施,待槽探工程结束用于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清运至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合理处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2—*(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通讯地址: (略) 大理州永平县博盛路100号????邮编:*

项目名称

(略) 永平县杉阳白泥塘铜多金属矿勘探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杉阳镇白泥塘村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评机构

云南沧海 (略)

项目概况

该探矿权勘查面积为8.983km2。本次工作开展:修缮原生活区面积约500m2,1:2000地形测量2.23km2,1:10000地质测量8.983km2,1:2000水、工、环测量2.23km2,1:1000地质剖面测量4.5kmm2,钻探工程3405m,浅井1600m;基本分析样1000件,查明矿体规模、形态、产出状态及厚度与品位的变化情况,为矿山建设提供地质依据。

主要环境影响

探矿期间将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如下所示:

1、生态环境: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植被、野生动物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水土流失的影响等。

2、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设备车辆排出的尾气、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等。

3、废水:主要有钻探废水、生活污水。

4、噪声:主要是钻探机、岩凿机等机械噪声。

5、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渣、废土石、废矿物油、生活垃圾。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项目施工方案,勘探点尽量避让陡坡,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并严格落实相关的水土保持措施。剥离表土后,表土应尽量分散堆放于附近,做好覆盖工作,方便工程结束后回填。探矿结束后临时设备要拆除,工程区域内要恢复原有植被和土地利用类型,并严格按要求对原探矿区域内存在的部分裸露地面、高陡边坡进行植被恢复。

2、废气处理措施

对易起尘的作业场所采用湿法喷洒,抑制地面起尘;在各施工作业面内临时堆土的区域均布设临时覆盖措施。

3、废水处理措施

每个钻探平台附近设置沉淀池,钻探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雨天禁止勘查活动,防止雨水冲刷;钻探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地下水径流区,采用调整泥浆成份对出水段进行封堵;厨房设置隔油池,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连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化粪池出水进入收集池暂存,待晴天回用于探矿权范围内植被绿化施肥。

4、噪声防治措施

采取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轻噪声的影响。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钻探、槽探工程、清整作业场地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方量较少,堆放于周边,工作完成后作为覆土使用;钻探底泥堆存于钻探点附近堆场,用于后期回填;钻探工程取出的岩芯经编录、取样后集中保管;槽探产生的废土石就地堆放,在各施工作业面内临时堆土的区域布设临时覆盖措施,待槽探工程结束用于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清运至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合理处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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