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正定县塔元庄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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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正定县塔元庄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新建正定县塔元庄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3-06-13 09: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正定县塔元庄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批复【202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正定县国有资产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新建正定县塔元庄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监理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幼儿园综合楼、幼儿综合活动楼、地下建筑、车库入口、外线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4386.6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68.31㎡,地下建筑面积6618.32㎡,幼儿园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5376.61㎡,幼儿综合活动楼地上建筑面积2391.7㎡,地下建筑面积339.8㎡,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278.52㎡。项目规划18个班,每班30人,总人数540人。

2.1.3 建设地点:正定县河北大道以北、旗帜大街以西、幸福大街以东区域。

2.1.4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2.1.7 标段情况: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新建正定县塔元庄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包含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报批及报建、报验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略)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3.1.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获取。凡有意报名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于2023年6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21日09时00分,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7月4日09时00分。地点: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6.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6.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6.3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略) 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技术支持电话:0311-*。备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6.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6.5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定县国有资产 (略)

地 址:正定县府西街6-5号县总工会二楼

联系人:王才志

联系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 (略)

地 址: (略) 广安大街时代方舟B座26层2601室

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0311-*、*

郑重公告

一、为贯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二、 (略) 【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 (略) 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新建正定县塔元庄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3-06-13 09: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正定县塔元庄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批复【202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正定县国有资产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新建正定县塔元庄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监理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幼儿园综合楼、幼儿综合活动楼、地下建筑、车库入口、外线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4386.6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68.31㎡,地下建筑面积6618.32㎡,幼儿园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5376.61㎡,幼儿综合活动楼地上建筑面积2391.7㎡,地下建筑面积339.8㎡,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278.52㎡。项目规划18个班,每班30人,总人数540人。

2.1.3 建设地点:正定县河北大道以北、旗帜大街以西、幸福大街以东区域。

2.1.4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2.1.7 标段情况: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新建正定县塔元庄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包含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报批及报建、报验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略)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3.1.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获取。凡有意报名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于2023年6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21日09时00分,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7月4日09时00分。地点: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6.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6.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6.3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略) 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技术支持电话:0311-*。备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6.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6.5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定县国有资产 (略)

地 址:正定县府西街6-5号县总工会二楼

联系人:王才志

联系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 (略)

地 址: (略) 广安大街时代方舟B座26层2601室

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0311-*、*

郑重公告

一、为贯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二、 (略) 【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 (略) 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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