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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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宁波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招标代理为宁波欣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 (略) 。
2.2 工程规模: / 。
2.3 招标范围:承担宁波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服务工作。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预计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6时00分。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7日13时30分,地点为: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略) 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gov.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 施琪嵘
电 话: 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1012室(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电 话: 057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宁波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招标代理为宁波欣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 (略) 。
2.2 工程规模: / 。
2.3 招标范围:承担宁波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服务工作。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预计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6时00分。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7日13时30分,地点为: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略) 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gov.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 施琪嵘
电 话: 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1012室(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电 话: 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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