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顺公司-蔚山工厂吉林至长春干线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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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顺公司-蔚山工厂吉林至长春干线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顺公司-蔚山工厂吉林至长春干线运输项目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L-*-0104-2

采购组织形式:框架协议

合同履行方式:开口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单价

是否有预估量:是

采购项目人名称: (略)

采购项目人地址: (略) 富民大路7756号

联系人:纪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见斗

联系电话: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包件信息

包件名称:*顺公司-蔚山工厂吉林至长春干线运输项目

包件编号:WL-*-0104-2

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名称:长途飞翼

数量:60

单位:元/运次

*顺公司-蔚山工厂吉林至长春干线运输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 (略) ,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物流(长春*顺)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项目名称:*顺公司-蔚山工厂吉林至长春干线运输项目 2.2实施地点:吉林至长春 2.3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价格等重要条款重新确认 2.4最高响应限价:有,长途板车:2387.52元/运次(不含税);长途飞翼:2516.46元/运次(不含税)。预计年运输量62运次,结算时以实际发生运次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的企业信息以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的事业单位信息以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供应商的体系认证信息以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如过期正在办理中需提供已提交审核的证明及承诺函。 4)供应商的道路经营许可信息以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户查询(http://**)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企业诚信: 供应商应为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含永久禁止)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不含一汽物流体系外的临时禁入) 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查询黑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相关信息公示。 3.1.3企业承诺: 供应商承诺在该项目响应和业务运行过程中, 1、承诺中选后7日内提供车辆保障方案,自有车比例不低于70%,其余通过租赁方式提供,否则放弃签署业务合同及相关权利; 2、承诺在业务运行前按技术任务书要求车辆配置到位,按照比例要求提供自有车辆的车籍及行驶证和租赁车辆的租赁合同及已发生任意一月租赁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送至*方运营管理单位备案,否则取消中选资格;*方在监督检查发现*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提供虚假资料,自愿接收*方对*方做出的“黑名单” (略) 内共享; 3、承诺不将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运商; 4、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商务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等相关要求执行; 5、承诺年降价格每年不低于2%。 如违反承诺项,严格遵守一汽物流廉洁合同/廉洁协议/廉洁承诺、技术要求、商务合同、年降约定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对我司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取消中选资格)。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4业绩要求: 供应商有2年或以上的汽车零部件物流运输服务从业经验(服务期限按月累加,重叠部分不予累加,以合同注明的服务期限为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要求: 1) 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复印件; 2)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3)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4)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1.5设备设施: 供应商须具备满足本项目的自有车辆至少70% (即17.5米高低板1台或者13.75米飞翼1台;提供17.5米半挂车时,挂车可以为租赁)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 机动车登记证书或年检有效的行驶证【体现车辆信息页、尺寸页及最新年检有效页】(如提供半挂类车辆,请同时提供车头及车厢/挂车的对应材料,如挂车为租赁,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需额外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 2) 车辆双侧飞翼展开照片【需体现车辆牌照信息】(仅提供飞翼车时需提供该证明材料)。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 (略) 参与,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参与,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的企业同时参与。供应商需提供法人/股东清单作为证明材料。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供应商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表复印件、税务网站查询截图等)。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6月13日20:00至2023年6月19日2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包括在平台填写响应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09:00,供应商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并填写响应报价。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谈判预计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15:00,具体开始时间以项目经理当天电话通知为准,谈判预计时长: 1 小时 6.2 谈判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供应商 操作指南 http://**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财务专员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富民大路7756号 联系人:纪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胡见斗、于丹雨 座机:0431-*、* 手机:* 邮箱:*@*ttp://** 9.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谈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遗、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来源或报价地址:http://**

,吉林,长春,吉林

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顺公司-蔚山工厂吉林至长春干线运输项目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L-*-0104-2

采购组织形式:框架协议

合同履行方式:开口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单价

是否有预估量:是

采购项目人名称: (略)

采购项目人地址: (略) 富民大路7756号

联系人:纪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见斗

联系电话: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包件信息

包件名称:*顺公司-蔚山工厂吉林至长春干线运输项目

包件编号:WL-*-0104-2

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名称:长途飞翼

数量:60

单位:元/运次

*顺公司-蔚山工厂吉林至长春干线运输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 (略) ,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物流(长春*顺)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项目名称:*顺公司-蔚山工厂吉林至长春干线运输项目 2.2实施地点:吉林至长春 2.3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价格等重要条款重新确认 2.4最高响应限价:有,长途板车:2387.52元/运次(不含税);长途飞翼:2516.46元/运次(不含税)。预计年运输量62运次,结算时以实际发生运次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的企业信息以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的事业单位信息以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供应商的体系认证信息以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如过期正在办理中需提供已提交审核的证明及承诺函。 4)供应商的道路经营许可信息以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户查询(http://**)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企业诚信: 供应商应为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含永久禁止)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不含一汽物流体系外的临时禁入) 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查询黑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相关信息公示。 3.1.3企业承诺: 供应商承诺在该项目响应和业务运行过程中, 1、承诺中选后7日内提供车辆保障方案,自有车比例不低于70%,其余通过租赁方式提供,否则放弃签署业务合同及相关权利; 2、承诺在业务运行前按技术任务书要求车辆配置到位,按照比例要求提供自有车辆的车籍及行驶证和租赁车辆的租赁合同及已发生任意一月租赁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送至*方运营管理单位备案,否则取消中选资格;*方在监督检查发现*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提供虚假资料,自愿接收*方对*方做出的“黑名单” (略) 内共享; 3、承诺不将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运商; 4、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商务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等相关要求执行; 5、承诺年降价格每年不低于2%。 如违反承诺项,严格遵守一汽物流廉洁合同/廉洁协议/廉洁承诺、技术要求、商务合同、年降约定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对我司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取消中选资格)。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4业绩要求: 供应商有2年或以上的汽车零部件物流运输服务从业经验(服务期限按月累加,重叠部分不予累加,以合同注明的服务期限为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要求: 1) 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复印件; 2)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3)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4)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1.5设备设施: 供应商须具备满足本项目的自有车辆至少70% (即17.5米高低板1台或者13.75米飞翼1台;提供17.5米半挂车时,挂车可以为租赁)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 机动车登记证书或年检有效的行驶证【体现车辆信息页、尺寸页及最新年检有效页】(如提供半挂类车辆,请同时提供车头及车厢/挂车的对应材料,如挂车为租赁,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需额外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 2) 车辆双侧飞翼展开照片【需体现车辆牌照信息】(仅提供飞翼车时需提供该证明材料)。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 (略) 参与,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参与,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的企业同时参与。供应商需提供法人/股东清单作为证明材料。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供应商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表复印件、税务网站查询截图等)。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6月13日20:00至2023年6月19日2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包括在平台填写响应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09:00,供应商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并填写响应报价。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谈判预计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15:00,具体开始时间以项目经理当天电话通知为准,谈判预计时长: 1 小时 6.2 谈判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供应商 操作指南 http://**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财务专员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富民大路7756号 联系人:纪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胡见斗、于丹雨 座机:0431-*、* 手机:* 邮箱:*@*ttp://** 9.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谈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遗、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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