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机关及市区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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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机关及市区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机关及市区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区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略) (略) 区支行食堂餐饮服务 入围单位数量:2家 采购用途: (略) (略) 区支行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一年
??2.2招标范围: (略) (略) 区支行食堂餐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2.6投标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2.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桥西区新石北路409号鼎明华庭2号楼2单元2403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单位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规定的“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⑨关联企业情况(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00 ,地点为 (略) 体育南大街与槐岭路交叉口东北角格瑞酒店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官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09号 地址: (略) 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晓洋

联系人: 张志鸿
电话:

0311-*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机关及市区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区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略) (略) 区支行食堂餐饮服务 入围单位数量:2家 采购用途: (略) (略) 区支行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一年
??2.2招标范围: (略) (略) 区支行食堂餐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2.6投标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2.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桥西区新石北路409号鼎明华庭2号楼2单元2403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单位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规定的“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⑨关联企业情况(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00 ,地点为 (略) 体育南大街与槐岭路交叉口东北角格瑞酒店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官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09号 地址: (略) 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晓洋

联系人: 张志鸿
电话:

0311-*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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