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中心市直机关车辆保险招标公告
机关事务中心市直机关车辆保险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机 (略) 直机关车辆保险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2023-27 | |||||||||||
2、项目名称: (略) 机 (略) 直机关车辆保险招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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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略) 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共计398辆;交强险、车船税;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 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①提供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附到投标文件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略) 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①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8.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 “近”、“前”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响应。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3.方式: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有)。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并由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2室 | |||||||||||
六、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72-*)。 2.本项目采用网上方式进行,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72-*)。 3.响应文件递交流程: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密封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拒绝再次提交。 4.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5.本项目落实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见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 33 条。 6. 节能(节水)产品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机关事务中心 | |||||||||||
地址: (略) 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 568 号 | |||||||||||
联系人:郭老师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 |||||||||||
地址: (略) 金水区正光北街19号8层东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略) 机 (略) 直机关车辆保险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2023-27 | |||||||||||
2、项目名称: (略) 机 (略) 直机关车辆保险招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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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略) 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共计398辆;交强险、车船税;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 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①提供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附到投标文件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略) 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①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8.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 “近”、“前”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响应。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3.方式: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有)。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并由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2室 | |||||||||||
六、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72-*)。 2.本项目采用网上方式进行,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72-*)。 3.响应文件递交流程: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密封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拒绝再次提交。 4.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5.本项目落实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见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 33 条。 6. 节能(节水)产品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机关事务中心 | |||||||||||
地址: (略) 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 568 号 | |||||||||||
联系人:郭老师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 |||||||||||
地址: (略) 金水区正光北街19号8层东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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