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井口木箱加工项目二次
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井口木箱加工项目二次
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井口木箱加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井口木箱加工项目(二次)(招标编号:BHZB-FW-*-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 (略) 辽 (略) ,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渤海 (略) 下属的井口制造厂长庆套管头、浙江套管头及出口井口装置所用井口木箱的外协加工项目。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定履行期限形式,预计工作量380万元(工作量为预估,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履行期限为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2.2服务地点: (略) (略) 井口制造厂 。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自收到订单之日起当天内完成合箱,确保产品发货时间。
2.4付款方式:承揽业务交付验收合格后,*方开具合法足额发票,*方挂账60日后启动付款程序,30日后以电汇方式付款,可按进度分期分批结算。
2.6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包。标包一见下表,设最高投标限价,此最高限详见下表:
标包一:
协作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最高限价 |
井口木箱加工 | 长庆套管头普通木箱包装 | 1520*1020*1230mm | 套 | 600 |
长庆套管头加固木箱包装 | 1560*1040*1270mm | 套 | 660 | |
长庆套管头纯木质木箱包装 | 1600*1100*1310mm | 套 | 990 | |
普通木箱 | ≥0.5 m3 | 立方米 | 270 | |
<0.5 m3 | 立方米 | 305 | ||
普通木箱(钢带捆扎) | ≥0.5 m3 | 立方米 | 670 | |
<0.5 m3 | 立方米 | 750 | ||
出口纯木质 | ≥0.5 m3 | 立方米 | 640 | |
<0.5 m3 | 立方米 | 760 | ||
出口普通木箱 | ≥0.5 m3 | 立方米 | 530 | |
<0.5 m3 | 立方米 | 670 | ||
钢带箱 | ≥0.5 m3 | 立方米 | 310 | |
<0.5 m3 | 立方米 | 340 |
注:投标报价含人工费、13%增值税、运费、装卸费、现场包装费价格等相关费用。(*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招标货物生产、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同类制造加工工序的业绩汇总表 ,汇总表后附相应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4服务要求:现场服务的操作人员需有同类作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不少于2人常驻现场,保证接到发货订单随时包装,以确保产品发货时间。(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6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40000元(*萬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采购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服务费。
7.3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项目缴纳:标包一:20000元(*万元整)。
7.4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 (略) 第一机械厂
账 号:*00562
联行行号:*
备注:(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同时,将招标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邮箱:*@*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 (略) 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张梅梅
电 话:0317-*/*
10.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发票领取事项
1. 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 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通过“51发票平台”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3. 招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需邮寄的,请按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票邮寄的相关信息,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办理到付邮寄业务,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BHZB -…-…”格式内容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邮寄问题,由信息填报人承担相应责任;未进行填报的,视为自行领取,招标中心仅代替保管一年。
4.招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
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井口木箱加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井口木箱加工项目(二次)(招标编号:BHZB-FW-*-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 (略) 辽 (略) ,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渤海 (略) 下属的井口制造厂长庆套管头、浙江套管头及出口井口装置所用井口木箱的外协加工项目。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定履行期限形式,预计工作量380万元(工作量为预估,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履行期限为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2.2服务地点: (略) (略) 井口制造厂 。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自收到订单之日起当天内完成合箱,确保产品发货时间。
2.4付款方式:承揽业务交付验收合格后,*方开具合法足额发票,*方挂账60日后启动付款程序,30日后以电汇方式付款,可按进度分期分批结算。
2.6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包。标包一见下表,设最高投标限价,此最高限详见下表:
标包一:
协作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最高限价 |
井口木箱加工 | 长庆套管头普通木箱包装 | 1520*1020*1230mm | 套 | 600 |
长庆套管头加固木箱包装 | 1560*1040*1270mm | 套 | 660 | |
长庆套管头纯木质木箱包装 | 1600*1100*1310mm | 套 | 990 | |
普通木箱 | ≥0.5 m3 | 立方米 | 270 | |
<0.5 m3 | 立方米 | 305 | ||
普通木箱(钢带捆扎) | ≥0.5 m3 | 立方米 | 670 | |
<0.5 m3 | 立方米 | 750 | ||
出口纯木质 | ≥0.5 m3 | 立方米 | 640 | |
<0.5 m3 | 立方米 | 760 | ||
出口普通木箱 | ≥0.5 m3 | 立方米 | 530 | |
<0.5 m3 | 立方米 | 670 | ||
钢带箱 | ≥0.5 m3 | 立方米 | 310 | |
<0.5 m3 | 立方米 | 340 |
注:投标报价含人工费、13%增值税、运费、装卸费、现场包装费价格等相关费用。(*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招标货物生产、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同类制造加工工序的业绩汇总表 ,汇总表后附相应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4服务要求:现场服务的操作人员需有同类作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不少于2人常驻现场,保证接到发货订单随时包装,以确保产品发货时间。(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6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40000元(*萬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采购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服务费。
7.3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项目缴纳:标包一:20000元(*万元整)。
7.4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 (略) 第一机械厂
账 号:*00562
联行行号:*
备注:(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同时,将招标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邮箱:*@*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 (略) 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张梅梅
电 话:0317-*/*
10.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发票领取事项
1. 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 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通过“51发票平台”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3. 招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需邮寄的,请按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票邮寄的相关信息,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办理到付邮寄业务,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BHZB -…-…”格式内容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邮寄问题,由信息填报人承担相应责任;未进行填报的,视为自行领取,招标中心仅代替保管一年。
4.招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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