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机场职工食堂人力外包委托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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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机场职工食堂人力外包委托管理项目

浦东机场职工食堂人力外包委托管理项目(项目编号:招案2023-0545)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

提供匹配浦东国际机场P1职工食堂、卫星厅职工食堂、第三职工食堂、过夜职工食堂、AOC职工食堂、商业街职工食堂6家食堂的人力外包服务。

2.2 最高限价:人民币2930万元(含增值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3 服务期:暂定为2023.7.21 -2025.7.20。

2.4 本招标项目将由上海 (略) 作为合同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授权( (略) 在本次采购 (略) 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人力外包项目业绩证明,需满足:

(4.1)合同签订时间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所提供的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含税)。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可由合同业主方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9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 (略) ( (略) 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领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获取,现场获取文件前,领购人需先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购买标书-按项目编号搜索参与项目--按要求完成微信信息登记,显示待审核后,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上海 (略) 现场领够招标文件)。因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获取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注:报名结果确认以现场为准,微信登记成功但是未至现场办理文件领取的供应商视为报名不成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略) 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按底楼大屏幕显示会议室,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8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 (略)

地址: (略) 长宁区迎宾二路200号

地址: (略) 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

邮编:*

联系人:田斯斯、倪敏、朱伊雯、王燕(报名联系)

电话:021-*、*、*

电子邮件:*@*ttp://**、*@*ttp://**

浦东机场职工食堂人力外包委托管理项目(项目编号:招案2023-0545)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

提供匹配浦东国际机场P1职工食堂、卫星厅职工食堂、第三职工食堂、过夜职工食堂、AOC职工食堂、商业街职工食堂6家食堂的人力外包服务。

2.2 最高限价:人民币2930万元(含增值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3 服务期:暂定为2023.7.21 -2025.7.20。

2.4 本招标项目将由上海 (略) 作为合同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授权( (略) 在本次采购 (略) 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人力外包项目业绩证明,需满足:

(4.1)合同签订时间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所提供的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含税)。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可由合同业主方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9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 (略) ( (略) 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领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获取,现场获取文件前,领购人需先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购买标书-按项目编号搜索参与项目--按要求完成微信信息登记,显示待审核后,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上海 (略) 现场领够招标文件)。因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获取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注:报名结果确认以现场为准,微信登记成功但是未至现场办理文件领取的供应商视为报名不成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略) 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按底楼大屏幕显示会议室,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8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 (略)

地址: (略) 长宁区迎宾二路200号

地址: (略) 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

邮编:*

联系人:田斯斯、倪敏、朱伊雯、王燕(报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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