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长汀镇人民政府海林市长汀镇卜家村秸秆一次性餐具加工项目厂区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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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长汀镇人民政府海林市长汀镇卜家村秸秆一次性餐具加工项目厂区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长汀镇卜家村秸秆一次性餐具加工项目厂区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长汀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4日 15: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汇招 (略) (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7号)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汇招 (略) (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7号)评标室
预算金额 ¥20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51-*
采购单位 (略) 长汀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长汀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麻女士0453-*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汇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岗区丽顺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段先生0451-*
附件:
附件1 报名表.doc

项目概况

(略) 长汀镇卜家村秸秆一次性餐具加工项目厂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WCG-23040

项目名称: (略) 长汀镇卜家村秸秆一次性餐具加工项目厂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共一包,卜家村秸秆一次性餐具加工项目施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 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竣工。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要求为建筑工程,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供应商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9、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自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等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内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0、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需将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报名表”打印填写扫描后发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报名成功后,采购文件将回传至供应商发送报名表的邮箱。(注:报名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汇招 (略) (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7号)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汇招 (略) (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7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网址转发无效,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

3、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注:未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报价,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汀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汀镇        

联系方式:麻女士0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汇招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丽顺街7号            

联系方式:段先生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  04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长汀镇卜家村秸秆一次性餐具加工项目厂区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长汀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4日 15: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汇招 (略) (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7号)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汇招 (略) (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7号)评标室
预算金额 ¥20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51-*
采购单位 (略) 长汀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长汀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麻女士0453-*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汇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岗区丽顺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段先生0451-*
附件:
附件1 报名表.doc

项目概况

(略) 长汀镇卜家村秸秆一次性餐具加工项目厂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WCG-23040

项目名称: (略) 长汀镇卜家村秸秆一次性餐具加工项目厂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共一包,卜家村秸秆一次性餐具加工项目施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 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竣工。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要求为建筑工程,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供应商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9、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自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等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内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0、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需将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报名表”打印填写扫描后发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报名成功后,采购文件将回传至供应商发送报名表的邮箱。(注:报名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汇招 (略) (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7号)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汇招 (略) (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7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网址转发无效,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

3、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注:未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报价,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汀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汀镇        

联系方式:麻女士0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汇招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丽顺街7号            

联系方式:段先生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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