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头村品牌建设服务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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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头村品牌建设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芹头村品牌建设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霞浦县溪南镇芹头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4日 16: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2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霞浦县溪南镇芹头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霞浦县溪南镇芹头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芹头村品牌建设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2023-042号

项目名称:芹头村品牌建设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

1

1-1

芹头村品牌建设服务

1(项)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9)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①根据《 (略)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

方式:采用发电子邮件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 (略) 邮箱(*@*63.com)。且 (略) (略) 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FJZH2023-042号

项目名称:芹头村品牌建设服务

报名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溪南镇芹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霞浦县溪南镇芹头村        

联系方式: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芹头村品牌建设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霞浦县溪南镇芹头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4日 16: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2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霞浦县溪南镇芹头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霞浦县溪南镇芹头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芹头村品牌建设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2023-042号

项目名称:芹头村品牌建设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

1

1-1

芹头村品牌建设服务

1(项)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9)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①根据《 (略)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

方式:采用发电子邮件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 (略) 邮箱(*@*63.com)。且 (略) (略) 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FJZH2023-042号

项目名称:芹头村品牌建设服务

报名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溪南镇芹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霞浦县溪南镇芹头村        

联系方式: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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