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卫生健康局郧西县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郧西县卫生健康局郧西县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郧西 (略) 及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乾 (略) (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0316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316
3、项目名称:郧西 (略) 及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万元)
6、最高限价:60(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落实鄂财采发[2022] 05号文;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的企业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及人员社保名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
(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应商记录(需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7)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自拟情况说明) ;
(8) 投标人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乾 (略) (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略) 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略) 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略) 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乾 (略) (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乾 (略) (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郧西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郧西县环城东路206号
联系方式: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乾 (略)
地 址: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联系方式:0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双叶
电 话:*
【项目概况】
郧西 (略) 及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乾 (略) (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0316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316
3、项目名称:郧西 (略) 及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万元)
6、最高限价:60(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落实鄂财采发[2022] 05号文;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的企业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及人员社保名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
(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应商记录(需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7)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自拟情况说明) ;
(8) 投标人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乾 (略) (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略) 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略) 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略) 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乾 (略) (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乾 (略) (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郧西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郧西县环城东路206号
联系方式: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乾 (略)
地 址: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联系方式:0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双叶
电 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