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石社区溪滨休闲健身公园工程招标公告
花石社区溪滨休闲健身公园工程招标公告
花石社区溪滨休闲健身公园工程(项目名称)花石社区溪滨休闲健身公园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致: (略) 、 (略) (略) 、福建泉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石社区溪滨休闲健身公园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永春县桃城镇花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桃城镇花石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盛鑫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5日08时30分00秒至2023年06月20日17时00分00秒到泉州盛鑫 (略) (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0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1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6月28日15: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以现金形式递交,密封一个信封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中标,则开标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6月28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泉州盛鑫 (略) 开标室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购买招标文件时的收款收据作为凭证,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集中放在收标处,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同时开标;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06月20日17 时 00 分前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永春县桃城镇花石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桃城镇花石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永春县,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盛鑫 (略)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0号,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发布日期:2023-06-14 16:05:01
花石社区溪滨休闲健身公园工程(项目名称)花石社区溪滨休闲健身公园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致: (略) 、 (略) (略) 、福建泉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石社区溪滨休闲健身公园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永春县桃城镇花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桃城镇花石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盛鑫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5日08时30分00秒至2023年06月20日17时00分00秒到泉州盛鑫 (略) (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0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1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6月28日15: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以现金形式递交,密封一个信封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中标,则开标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6月28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泉州盛鑫 (略) 开标室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购买招标文件时的收款收据作为凭证,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集中放在收标处,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同时开标;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06月20日17 时 00 分前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永春县桃城镇花石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桃城镇花石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永春县,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盛鑫 (略)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0号,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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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发布日期:2023-06-14 1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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