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农村新民居地热井取暖替换项目遴选监理单位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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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农村新民居地热井取暖替换项目遴选监理单位遴选公告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略) 农村新民居地热井取暖替换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公开遴选,现欢迎符合本遴选公告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1、遴选项目情况

1.1遴选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2项目名称: (略) 农村新民居地热井取暖替换项目遴选监理单位

1.3项目概况:保障10个乡镇17个农村新民居小区,共138栋建筑,6053户居民,总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的供暖需求。改造原有地热井为取热不取水+辅助热源,匹配配套热泵设备、空气源设备、燃气锅炉、变压器、燃气管网、循环系统等。

1.4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1.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书面形式的遴选申请人信用承诺函。

2.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拟任总监理工 (略) 政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4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2.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遴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报名并下载遴选文件。

3.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遴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递交遴选响应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人将予以拒收。

5、最高限价:

以发改价格〔2015〕29 (略) 场价格为原则,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进行取费。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68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体: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形式,供应商需注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账号获取遴选文件及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惠招标技术支持电话:*;

7.2潜在供应商需要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遴选文件及相关资料,并随时查看是否有澄清、修改、补正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参加遴选或影响响应文件制作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8、联系方式

遴选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腾凯

电 话:0312-*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略) 农村新民居地热井取暖替换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公开遴选,现欢迎符合本遴选公告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1、遴选项目情况

1.1遴选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2项目名称: (略) 农村新民居地热井取暖替换项目遴选监理单位

1.3项目概况:保障10个乡镇17个农村新民居小区,共138栋建筑,6053户居民,总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的供暖需求。改造原有地热井为取热不取水+辅助热源,匹配配套热泵设备、空气源设备、燃气锅炉、变压器、燃气管网、循环系统等。

1.4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1.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书面形式的遴选申请人信用承诺函。

2.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拟任总监理工 (略) 政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4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2.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遴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报名并下载遴选文件。

3.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遴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递交遴选响应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人将予以拒收。

5、最高限价:

以发改价格〔2015〕29 (略) 场价格为原则,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进行取费。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68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体: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形式,供应商需注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账号获取遴选文件及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惠招标技术支持电话:*;

7.2潜在供应商需要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遴选文件及相关资料,并随时查看是否有澄清、修改、补正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参加遴选或影响响应文件制作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8、联系方式

遴选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腾凯

电 话: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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