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哈太村牧魂文化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哈太村牧魂文化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哈太村牧魂文化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CZX*
项目名称: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哈太村牧魂文化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ian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应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推送手续。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http://**/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7.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7.4、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7.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7.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布尔津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晨之星 (略)
地 址: (略) 南区万驰广场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菊香
电 话:*
附件信息:
31.5K
项目概况
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哈太村牧魂文化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CZX*
项目名称: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哈太村牧魂文化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ian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应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推送手续。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http://**/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7.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7.4、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7.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7.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布尔津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晨之星 (略)
地 址: (略) 南区万驰广场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菊香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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