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BGDLX-SG2023-10)
1.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由中国铁路呼 (略) 计划统计部以《通知》批准建设,“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包头供电段, (略) 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已具备开展施工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该项目位于本井站区,解决站区职工用水。
建设地点:本井站区。
建设规模:在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一座并建设安装配套设施。
2.2主要工程内容数量及要求:
一、打井工程:
(1)在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一座,需在铁路地界内。
(2)管井轴线垂直度,即井孔倾斜度。泵段以上顶角倾斜:安装潜水电泵时不得超过2度,泵段以下每百米顶角倾斜不得超过2度、方位角不能突变。
(3)井深暂按不大于300m考虑,根据需水量和拟开采含水层组段的埋深厚度水质富水性及其出水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4)过滤器采用填砾过滤器,具体结构类型根据实地地质确定。
(5)井壁管材质为钢管,井管厚度≥8㎜。
(6)井壁管管径273mm。
(7)取水花管长度≥1/3井深。
(8)出水量≥120(m3/d)。
(9)开口孔径550mm。
(10)填滤料厚度不小于100㎜。
(11)成井后及时进行洗井,达到水清砂净。
(12)提供水源井取水许可证。
(13)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出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
(14)提交成井资料(野外作业原始记录、分层表、水井柱状图、抽水试验记录及成井小结等相关资料),具体资料按照归档要求。
二、水源井配套设施及泵房:
(1)新建管路暂定200m。
(2)管路材质为PE管,管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铺设电力线路暂定200m并安装配电设备。
(4)建设配套动力设备。
(5)建设水泵房一处。
(6)最终水源井配套 (略) 出具的设计施工图为准。
(7)提交成建资料,具体资料按照归档要求。
2.3 其它要求
(1)自主协调开工进场、农牧民阻工等问题,维护稳定保质保量完成水源井施工。
(2)竣工后井深按实际决算。
(3)水源井如出现无水或水量、水质达不到要求,不下井管,未提供水源井取水许可证,按废井处理,不支付工程费。
(4)施工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安装均由施工单位提供负责。
(5)如项目实施中涉及需地方审批相关手续(如环评、水资源论证等),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4工程投资: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分为两部分,其中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打井工程投资估算60万元,最高限价2000元/米(含税,*仟元/米),竣工后按井深实际决算。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配套工程中,泵房、电力线路及配电设备、动力设备、管路等投资估算为40万元, (略) 概预算审定金额为准。
2.5计划工期:60天。
2.6工程招标范围:投标单位自行安排施工人员、车辆、工机具及人员食宿。投标单位需给招标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配合施工、验收人员提供必要交通工具和食宿条件。
2.7质量要求:
(1)投标单位应建立施工质量管控机制,严把施工质量;做好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安排具备上岗资格的人员参与作业。
(2)招标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后设备质量达到标准状态。
(3)工程验收采用随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合格率应达到100%。验收不合格,投标单位应在施工周期内完成整治,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2.8安全目标:
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以下规定:
①安排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作业人员参与作业的,立即停工,直至安排符合上岗资格的作业人员,并按人数算,每人扣500元。
②凡发生不听从指挥且劝说无效的违章作业,招标单位现场负责人和段盯控人员立即下整改通知书,每次扣3000元。
(略) 及以上部门检查发现严重违章事件,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应立即停工,直至整改完毕后再开工,每次扣5000元。
④凡发生因施工质量引起的设备责任故障,每件扣2万元。
⑤凡发生铁路行车责任事故,一般D类每件扣5万元,一般C类每件扣10万元。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5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3.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 (略) 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6月15日15:00前通过网易163邮箱(*@*63.com)成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定于2023年6月16日15:00在包头供电段(地 (略) 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新建综合楼二楼活动室开标。投标人需携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书写制作见第6条)参加评标。
未成功发送邮件报名和未按时携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参加开标的,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包括报价表。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5.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5.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告第2、3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5.10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阿拉善地区成井业绩),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
5.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5.12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近2年内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13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6.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7. 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次招标按照合理最低价法原则评标中标,即投标人的申请文件需满足公告中所有要求,按照综合单价报价元/米。报价最低者中标。水源井配套工程不需报价,但申请人需在申请函中承 (略) 概预算审定金额为准。
不足3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本次招标按照不成功处理。招标人需发布二次公告。
8.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报价价格由低到高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
9.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0.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 (略) 包头供电段
地 址: (略) 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邮 编:*
联系人:梁坤
电 话:0472-*/*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 (略) 包头供电段纪委
地 址: (略) 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电 话:市电0472-*;路电0209-22243
邮 编:*
包头供电段
2023年6月14 日
附件1 报名表
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单位地址 | |
单位电话 | |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项目编号 及标段号 | 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BGDLX-SG2023-10 |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 (略) 包头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项目(公告编号:BGDLX-SG2023-10),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BGDLX-SG2023-10)
1.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由中国铁路呼 (略) 计划统计部以《通知》批准建设,“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包头供电段, (略) 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已具备开展施工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该项目位于本井站区,解决站区职工用水。
建设地点:本井站区。
建设规模:在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一座并建设安装配套设施。
2.2主要工程内容数量及要求:
一、打井工程:
(1)在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一座,需在铁路地界内。
(2)管井轴线垂直度,即井孔倾斜度。泵段以上顶角倾斜:安装潜水电泵时不得超过2度,泵段以下每百米顶角倾斜不得超过2度、方位角不能突变。
(3)井深暂按不大于300m考虑,根据需水量和拟开采含水层组段的埋深厚度水质富水性及其出水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4)过滤器采用填砾过滤器,具体结构类型根据实地地质确定。
(5)井壁管材质为钢管,井管厚度≥8㎜。
(6)井壁管管径273mm。
(7)取水花管长度≥1/3井深。
(8)出水量≥120(m3/d)。
(9)开口孔径550mm。
(10)填滤料厚度不小于100㎜。
(11)成井后及时进行洗井,达到水清砂净。
(12)提供水源井取水许可证。
(13)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出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
(14)提交成井资料(野外作业原始记录、分层表、水井柱状图、抽水试验记录及成井小结等相关资料),具体资料按照归档要求。
二、水源井配套设施及泵房:
(1)新建管路暂定200m。
(2)管路材质为PE管,管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铺设电力线路暂定200m并安装配电设备。
(4)建设配套动力设备。
(5)建设水泵房一处。
(6)最终水源井配套 (略) 出具的设计施工图为准。
(7)提交成建资料,具体资料按照归档要求。
2.3 其它要求
(1)自主协调开工进场、农牧民阻工等问题,维护稳定保质保量完成水源井施工。
(2)竣工后井深按实际决算。
(3)水源井如出现无水或水量、水质达不到要求,不下井管,未提供水源井取水许可证,按废井处理,不支付工程费。
(4)施工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安装均由施工单位提供负责。
(5)如项目实施中涉及需地方审批相关手续(如环评、水资源论证等),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4工程投资: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分为两部分,其中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打井工程投资估算60万元,最高限价2000元/米(含税,*仟元/米),竣工后按井深实际决算。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配套工程中,泵房、电力线路及配电设备、动力设备、管路等投资估算为40万元, (略) 概预算审定金额为准。
2.5计划工期:60天。
2.6工程招标范围:投标单位自行安排施工人员、车辆、工机具及人员食宿。投标单位需给招标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配合施工、验收人员提供必要交通工具和食宿条件。
2.7质量要求:
(1)投标单位应建立施工质量管控机制,严把施工质量;做好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安排具备上岗资格的人员参与作业。
(2)招标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后设备质量达到标准状态。
(3)工程验收采用随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合格率应达到100%。验收不合格,投标单位应在施工周期内完成整治,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2.8安全目标:
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以下规定:
①安排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作业人员参与作业的,立即停工,直至安排符合上岗资格的作业人员,并按人数算,每人扣500元。
②凡发生不听从指挥且劝说无效的违章作业,招标单位现场负责人和段盯控人员立即下整改通知书,每次扣3000元。
(略) 及以上部门检查发现严重违章事件,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应立即停工,直至整改完毕后再开工,每次扣5000元。
④凡发生因施工质量引起的设备责任故障,每件扣2万元。
⑤凡发生铁路行车责任事故,一般D类每件扣5万元,一般C类每件扣10万元。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5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3.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 (略) 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6月15日15:00前通过网易163邮箱(*@*63.com)成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定于2023年6月16日15:00在包头供电段(地 (略) 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新建综合楼二楼活动室开标。投标人需携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书写制作见第6条)参加评标。
未成功发送邮件报名和未按时携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参加开标的,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包括报价表。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5.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5.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告第2、3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5.10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阿拉善地区成井业绩),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
5.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5.12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近2年内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13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6.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7. 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次招标按照合理最低价法原则评标中标,即投标人的申请文件需满足公告中所有要求,按照综合单价报价元/米。报价最低者中标。水源井配套工程不需报价,但申请人需在申请函中承 (略) 概预算审定金额为准。
不足3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本次招标按照不成功处理。招标人需发布二次公告。
8.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报价价格由低到高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
9.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0.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 (略) 包头供电段
地 址: (略) 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邮 编:*
联系人:梁坤
电 话:0472-*/*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 (略) 包头供电段纪委
地 址: (略) 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电 话:市电0472-*;路电0209-22243
邮 编:*
包头供电段
2023年6月14 日
附件1 报名表
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单位地址 | |
单位电话 | |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项目编号 及标段号 | 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BGDLX-SG2023-10 |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 (略) 包头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本井站区新建水源井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项目(公告编号:BGDLX-SG2023-10),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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