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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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预算金额 ¥4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洋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阅欣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裴江莹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潘洋0951-*
附件:
附件1 报 名 登 记 表.docx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C-*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移动执法终端租赁服务,数量82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方式:供应商须将报名提供的材料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 *@*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及时回复邮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 (略) 金凤区阅欣路3号        

联系方式:裴江莹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联系方式:潘洋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洋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预算金额 ¥4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洋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阅欣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裴江莹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潘洋0951-*
附件:
附件1 报 名 登 记 表.docx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C-*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移动执法终端租赁服务,数量82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方式:供应商须将报名提供的材料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 *@*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及时回复邮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 (略) 金凤区阅欣路3号        

联系方式:裴江莹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联系方式:潘洋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洋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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