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国道黄山线G307南张村至晋州界部分路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审计服务
辛集市国道黄山线G307南张村至晋州界部分路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审计服务
项目名称:辛集市国道黄山线(G307)南张村至晋州界部分路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审计服务
项目标书编号:HBXH-2023-1031
采购人名称: (略) 公路服务中心 |
采购人地址: (略) 兴华路 |
采购人联系方式:付先生 0311-*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信合 (略)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裕华区槐安东路鑫科国际C座21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数量:辛集市国道黄山线(G307)南张村至晋州界部分路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审计服务 一项; |
采购用途:辛集市国道黄山线(G307)南张村至晋州界部分路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审计服务 |
项目完成时间:从施工开始之日至项目提交工程结算审计文件之日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满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法律规定承诺函、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本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和该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上证件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无复印件者恕不受理。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假日除外)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北信合 (略) (略) 办事处( (略) 府大街尚都小区2号楼2单元201)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14:30分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14:30分 (北京时间) |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开标地点:河北信合 (略) (略) 办事处 |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
联系方式:0311-* |
传真电话:0311-* |
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 |
本公告发布媒体: |
项目名称:辛集市国道黄山线(G307)南张村至晋州界部分路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审计服务
项目标书编号:HBXH-2023-1031
采购人名称: (略) 公路服务中心 |
采购人地址: (略) 兴华路 |
采购人联系方式:付先生 0311-*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信合 (略)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裕华区槐安东路鑫科国际C座21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数量:辛集市国道黄山线(G307)南张村至晋州界部分路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审计服务 一项; |
采购用途:辛集市国道黄山线(G307)南张村至晋州界部分路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审计服务 |
项目完成时间:从施工开始之日至项目提交工程结算审计文件之日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满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法律规定承诺函、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本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和该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上证件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无复印件者恕不受理。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假日除外)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北信合 (略) (略) 办事处( (略) 府大街尚都小区2号楼2单元201)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14:30分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14:30分 (北京时间) |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开标地点:河北信合 (略) (略) 办事处 |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
联系方式:0311-* |
传真电话:0311-* |
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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