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灵山公园局部地块调查及生态治理项目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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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灵山公园局部地块调查及生态治理项目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灵山公园局部地块调查及生态治理项目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6 14:57|发布单位:浙江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03|项目监管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龙灵山公园局部地块调查及生态治理项目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3-96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578

3、项目名称:龙灵山公园局部地块调查及生态治理项目运维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6.2(万元)

6、最高限价:46.2(万元)

7、采购需求:

保证龙灵山公园生态,对龙灵山公园局部地块进行调查及生态治理运维,结合龙灵山的实际情况和综合检测分析对其垃圾渗透液进行收集以及达标处理。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服务期限总长不得超过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三年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以递交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法人及受托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3、方式:

现场/网络获取
现场领取: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网络获取: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领取。
说明: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投标人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投标人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用网上获取方式的供应商请在获取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发送获取文件的资料(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q.com邮箱,采购文件、澄清通知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获取文件时效性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信息发布媒体: (略) 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新城管理办公室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川江池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舒婕、戴伟红

电 话:*、*

龙灵山公园局部地块调查及生态治理项目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6 14:57|发布单位:浙江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03|项目监管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龙灵山公园局部地块调查及生态治理项目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3-96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578

3、项目名称:龙灵山公园局部地块调查及生态治理项目运维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6.2(万元)

6、最高限价:46.2(万元)

7、采购需求:

保证龙灵山公园生态,对龙灵山公园局部地块进行调查及生态治理运维,结合龙灵山的实际情况和综合检测分析对其垃圾渗透液进行收集以及达标处理。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服务期限总长不得超过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三年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以递交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法人及受托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3、方式:

现场/网络获取
现场领取: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网络获取: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领取。
说明: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投标人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投标人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用网上获取方式的供应商请在获取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发送获取文件的资料(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q.com邮箱,采购文件、澄清通知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获取文件时效性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信息发布媒体: (略) 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新城管理办公室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川江池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舒婕、戴伟红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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