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碎石加工生产线设备重新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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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碎石加工生产线设备重新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GKHW*)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碎石加工生产线设备重新采购已列入浙江 (略) 集中采购预算且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浙江 (略) ,招标实施单位:浙江交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C*GKHW*),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碎石加工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包,其中中标单位与浙江 (略) 签订合同,且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包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地点

备注

S4

脉冲袋式除尘器

\/

3

(略) 内

\/

砂石分离机

2

湿搅拌机

3

提升机

1

注:使用地点: (略) 内。

2.3交货期:S4包件:接到发货通知后45天内到达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设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S4包件的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合同(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或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 (略) (略) 、浙江 (略) 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可现场查验)。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近3年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可现场查验)。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http://**\/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21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http://**\/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 (略) 数字 (略) 提供,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6月25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6月2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http://**\/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http://**\/cms\/index.htm)、 (略) (略) 网站(http:\/\/http://**)、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浙江 (略) (http:\/\/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交 (略)

地址: (略) 滨江区丹枫路676号香溢大厦16楼

联系人:温先生(商务部分)

电话:0571-*

电子邮件:

(招标编号:ZC*GKHW*)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碎石加工生产线设备重新采购已列入浙江 (略) 集中采购预算且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浙江 (略) ,招标实施单位:浙江交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C*GKHW*),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碎石加工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包,其中中标单位与浙江 (略) 签订合同,且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包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地点

备注

S4

脉冲袋式除尘器

\/

3

(略) 内

\/

砂石分离机

2

湿搅拌机

3

提升机

1

注:使用地点: (略) 内。

2.3交货期:S4包件:接到发货通知后45天内到达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设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S4包件的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合同(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或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 (略) (略) 、浙江 (略) 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可现场查验)。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近3年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可现场查验)。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http://**\/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21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http://**\/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 (略) 数字 (略) 提供,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6月25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6月2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http://**\/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http://**\/cms\/index.htm)、 (略) (略) 网站(http:\/\/http://**)、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浙江 (略) (http:\/\/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交 (略)

地址: (略) 滨江区丹枫路676号香溢大厦16楼

联系人:温先生(商务部分)

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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