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策划执行及能源审计第1包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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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策划执行及能源审计第1包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 (略)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策划执行及能源审计(第1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17: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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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 (略)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策划执行及能源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71

项目名称:20 (略)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策划执行及能源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第1包:*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 (略)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策划及实施
预算金额(元):*
数量:不限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国家发改委、国管局统一部署安排,2023年节能宣传周定于7月10日至7月16日,主题为: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节约型机关创建、反对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 (略)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传播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8月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五、开启

时间:**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 (略) 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媒介上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网址:http://**,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次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按采购文件规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信、周童

电 话:055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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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略)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策划执行及能源审计(第1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17: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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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 (略)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策划执行及能源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71

项目名称:20 (略)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策划执行及能源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第1包:*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 (略)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策划及实施
预算金额(元):*
数量:不限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国家发改委、国管局统一部署安排,2023年节能宣传周定于7月10日至7月16日,主题为: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节约型机关创建、反对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 (略)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传播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8月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五、开启

时间:**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 (略) 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媒介上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网址:http://**,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次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按采购文件规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信、周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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