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数据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5G应用场景项目增补入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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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数据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5G应用场景项目增补入库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开展“大数据项目建设年”活动,加快5G技术在工业、能源、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深度应用,发挥5G对实体经济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拟增补入库一批 (略) 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5G应用场景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增补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方式参照《省大数据局关于做好 (略) 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黔数〔2023〕8号)执行。

二、申报时间

本次集中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 (略) 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内注册1年以上,未被列入贵州“信用云”黑名单。

(二)申报项目应为在建或2023年开工项目,原则上项目完工时间应为2025年底前。

(三) (略) 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5G应用场景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可申报。已入库项目无需重复申报。

四、支持重点

围绕“四化”推动5G全面赋能实体经济,重点推动工业互联网、政务、能源、交通、教育、医疗、文旅、乡村振兴、 (略) 、园区、算力等重点领域开展5G应用场景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级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做好项目审核、筛选工作,推荐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5G应用场景项目。

(二)省属企事业单位等申报主体按照管理办法可直接向我局申报。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开展“大数据项目建设年”活动,加快5G技术在工业、能源、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深度应用,发挥5G对实体经济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拟增补入库一批 (略) 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5G应用场景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增补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方式参照《省大数据局关于做好 (略) 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黔数〔2023〕8号)执行。

二、申报时间

本次集中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 (略) 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内注册1年以上,未被列入贵州“信用云”黑名单。

(二)申报项目应为在建或2023年开工项目,原则上项目完工时间应为2025年底前。

(三) (略) 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5G应用场景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可申报。已入库项目无需重复申报。

四、支持重点

围绕“四化”推动5G全面赋能实体经济,重点推动工业互联网、政务、能源、交通、教育、医疗、文旅、乡村振兴、 (略) 、园区、算力等重点领域开展5G应用场景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级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做好项目审核、筛选工作,推荐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5G应用场景项目。

(二)省属企事业单位等申报主体按照管理办法可直接向我局申报。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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