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业务用房、录音棚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业务用房、录音棚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业务用房、录音棚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业务用房、录音棚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 ZXJZZB2023-002 ,已由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阿发改社会【202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里地区文化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 (略) 。项目资金由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招标
1、招标内容:拆除工程647.54平方米、建筑与装饰工程647.54平方米、电气工程647.54平方米、录音棚改造1项、休息凳122.8米、茶水桌15个、衣柜36米、钢琴2台、荣誉收纳柜10米、道具收纳柜26米、茶座4套、卡座2套、服装箱15个、会议桌椅8套、主席台会议桌2套。
2、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以签订相关合同为准)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建设地点:阿里地区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同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4、投标人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无质量、无安全责任事故。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1时00 分至13时00分,下午 16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阿里地区噶尔县德吉路5号巷-附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850元/套。
报名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类),目前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及以上,目前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截图)
6、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 1 个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7、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无线胶装成册留存,带原件备查。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2、投标人必须把资料和证明提供齐全,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查证。
3、投标人必须严格按公告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2日 16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里地区文化局
招标代理:西藏 (略)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德吉路5号门-附1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西藏 (略)
2023年 6 月 19 日
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业务用房、录音棚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业务用房、录音棚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 ZXJZZB2023-002 ,已由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阿发改社会【202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里地区文化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 (略) 。项目资金由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招标
1、招标内容:拆除工程647.54平方米、建筑与装饰工程647.54平方米、电气工程647.54平方米、录音棚改造1项、休息凳122.8米、茶水桌15个、衣柜36米、钢琴2台、荣誉收纳柜10米、道具收纳柜26米、茶座4套、卡座2套、服装箱15个、会议桌椅8套、主席台会议桌2套。
2、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以签订相关合同为准)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建设地点:阿里地区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同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4、投标人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无质量、无安全责任事故。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1时00 分至13时00分,下午 16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阿里地区噶尔县德吉路5号巷-附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850元/套。
报名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类),目前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及以上,目前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截图)
6、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 1 个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7、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无线胶装成册留存,带原件备查。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2、投标人必须把资料和证明提供齐全,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查证。
3、投标人必须严格按公告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2日 16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里地区文化局
招标代理:西藏 (略)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德吉路5号门-附1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西藏 (略)
2023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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