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家庭教育宣讲团培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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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家庭教育宣讲团培训采购公告


1、采购人:金沙县妇女联合会;

2、项目名称:2023年家庭教育宣讲团培训;

3、项目内容:见培训方案。

4、项目预算金额及来源:项目总预算经费为6.5万元(不包含学员食宿经费,学员食宿经费预计1万元,由主办单位另行支付),金沙 (略) 负责5万元,金沙县总工会负责1.5万元。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采购会议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第(1)(3)款要求的原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原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以上第6条中第(1)、第(3)要求提供的资料;

8、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每日8:30至 18:00时上班时间;

9、报名地址:金沙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10、采购会议时间:2023年6月26日10:00;

11、采购会议地点:金沙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12、联系人:王邦明 电话:0857-*;

13、监督举报电话:金沙县财政局0857-*(货物、服务类)、金沙县纪委监委0857-*。

金沙县妇女联合会

2023年6月19日


1、采购人:金沙县妇女联合会;

2、项目名称:2023年家庭教育宣讲团培训;

3、项目内容:见培训方案。

4、项目预算金额及来源:项目总预算经费为6.5万元(不包含学员食宿经费,学员食宿经费预计1万元,由主办单位另行支付),金沙 (略) 负责5万元,金沙县总工会负责1.5万元。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采购会议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第(1)(3)款要求的原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原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以上第6条中第(1)、第(3)要求提供的资料;

8、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每日8:30至 18:00时上班时间;

9、报名地址:金沙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10、采购会议时间:2023年6月26日10:00;

11、采购会议地点:金沙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12、联系人:王邦明 电话:0857-*;

13、监督举报电话:金沙县财政局0857-*(货物、服务类)、金沙县纪委监委0857-*。

金沙县妇女联合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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