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其他
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其他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19日 17:34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26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庄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五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庄 * |
(略) 受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YB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庄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庄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五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年限 | 预算价 (元) | 谈判保证金 (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1-1 | 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 | 五年 | 0 | 0 | 详见第三章《比选内容及要求》 |
注: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
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比选邀请函
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 比选人为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比选资金来源为财政拨付,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比选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比 选 人: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2、项目名称: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FJSYBX*
3、比选内容: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比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内容及要求
4、交付地点: (略) 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
5、服务时间: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五年 (具体时间由闽南师范大学根据工作安排最终确定)。
二、比选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3、供应商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申请书中附件3-11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比选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申请书中附件3-11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比选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申请书中附件3-11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比选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的声明函(承诺函)。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领取比选文件地点与截止时间
领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23年06月19日起至2023年06月25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五层 (略) 购买(售价:200元/份);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比选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比选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四、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06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 (略) 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五层 (略) 。
六、比选办法: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
七、比选代理服务费
比选代理服务收费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不含会务费等其他费用),由中标候选人支付,参选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比选人: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联系人及方式:杨老师 *
地址: (略) 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
比选代理单位: (略)
地址: (略) 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五层
联系人:小庄
联系电话: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19日 17:34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26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庄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五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庄 * |
(略) 受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YB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庄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庄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五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年限 | 预算价 (元) | 谈判保证金 (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1-1 | 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 | 五年 | 0 | 0 | 详见第三章《比选内容及要求》 |
注: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
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比选邀请函
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 比选人为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比选资金来源为财政拨付,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比选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比 选 人: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2、项目名称: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FJSYBX*
3、比选内容:闽南师范大学引进校园共享单车服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比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内容及要求
4、交付地点: (略) 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
5、服务时间: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五年 (具体时间由闽南师范大学根据工作安排最终确定)。
二、比选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3、供应商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申请书中附件3-11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比选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申请书中附件3-11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比选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申请书中附件3-11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比选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的声明函(承诺函)。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领取比选文件地点与截止时间
领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23年06月19日起至2023年06月25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五层 (略) 购买(售价:200元/份);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比选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比选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四、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06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 (略) 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五层 (略) 。
六、比选办法: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
七、比选代理服务费
比选代理服务收费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不含会务费等其他费用),由中标候选人支付,参选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比选人:闽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联系人及方式:杨老师 *
地址: (略) 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
比选代理单位: (略)
地址: (略) 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五层
联系人:小庄
联系电话: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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