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年兴文县智能停车公共服务项目一期试点设备采购合作分成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年兴文县智能停车公共服务项目一期试点设备采购合作分成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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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年兴文县智能停车公共服务项目(一期)试点设备采购合作分成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6-19 18:56: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6-20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6-25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年兴文县智能停车公共服务项目(一期)试点设备采购合作分成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年兴文县智能停车公共服务项目(一期)试点设备采购合作分成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 (略) 宜宾分公司2023年兴文县智能停车公共服务项目(一期)试点设备采购合作分成项目(项目编号:HXZB-SCDX-YB-*),比选人为 (略) 宜宾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本次比选项目通过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略) 宜宾分公司2023年兴文县智能停车公共服务项目(一期)试点设备采购合作分成项目。预估含税总金额161万元。 1.1.1采购内容:兴文县智能停车公共服务项目(一期)试点设备采购。 1.1.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 1.1.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为1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见第七章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主体资格: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当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形(参选人成立时间在2021年以后成立的,按照成立时间之日起计)。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17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2 参选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参选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参选人在文件售卖期间,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点击“线上支付”获取文件。除此之外,我公司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也不再发布其他购买标书的支付信息。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 5.2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 人: (略) 宜宾分公司 地 址: (略) 翠屏区南岸建国路12号 邮 编: / 联系 人:刘潞 电 话:* 电子邮件: /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地 址: (略) 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2栋12楼1201号 联系 人:胡柏安、涂成均、明惠杨、籍静、蔡红艳 电 话: *、* 电子邮件:*@*q.com 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 (略) 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来信地址: (略) 文庙前街72号纪委办公室(收)。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盖章) 2023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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