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档案馆宁河区档案新馆智能密集架库房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档案馆宁河区档案新馆智能密集架库房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河区档案新馆智能密集架库房建设项目(二期)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图书档案设备/图书档案装具/固定架、密集架 | ||
采购单位 | (略) 宁河区档案馆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19日 16: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络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宁河区桥北新区白台道宁新花园7地块办公楼一层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佳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宁河区档案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宁河区桥北街道光明路与绿 (略) 民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宁投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佳媛 * |
项目概况
宁河区档案新馆智能密集架库房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ZX-ZB-2023-02-0010
项目名称:宁河区档案新馆智能密集架库房建设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特殊要求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至 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
方式:网络获取文件(将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以WORD 文档形式发送至m*@163.com)。【注:1、文件费到账时间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为有效。2、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宁河区桥北新区白台道宁新花园7地块办公楼一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宁河区档案馆
地址: (略) 宁河区桥北街道光明路与绿 (略) 民中心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宁投 (略)
地 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室)
联系方式:刘佳媛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媛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河区档案新馆智能密集架库房建设项目(二期)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图书档案设备/图书档案装具/固定架、密集架 | ||
采购单位 | (略) 宁河区档案馆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19日 16: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络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宁河区桥北新区白台道宁新花园7地块办公楼一层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佳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宁河区档案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宁河区桥北街道光明路与绿 (略) 民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宁投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佳媛 * |
项目概况
宁河区档案新馆智能密集架库房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ZX-ZB-2023-02-0010
项目名称:宁河区档案新馆智能密集架库房建设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特殊要求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至 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
方式:网络获取文件(将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以WORD 文档形式发送至m*@163.com)。【注:1、文件费到账时间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为有效。2、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宁河区桥北新区白台道宁新花园7地块办公楼一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宁河区档案馆
地址: (略) 宁河区桥北街道光明路与绿 (略) 民中心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宁投 (略)
地 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室)
联系方式:刘佳媛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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